《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最新GB50210-2018
點擊下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1 總 則
1.0.1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說明:
1.0.1 目前,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主要依據兩本標準:《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在20世紀90年代,這兩本標準為保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在科技和經濟領域的快速發展,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施工、材料發生了很大變化;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要求和審美觀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本規范是在兩本標準的基礎上編制的,同時,考慮了近十幾年來建筑裝飾裝修領域發展的新材料、新技術。
1.0.2 本規范適用于新建、擴建和既有建筑的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1.0.2 此條所述新建、擴建、改建及既有建筑包括住宅工程,但不包括古建筑和保護性建筑。既有建筑是指已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建筑。
1.0.3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承包合同、設計文件及其他技術文件對工程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規定。
說明:
1.0.3 本規范規定的施工質量要求是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最低要求。建設單位不得要求設計單位按低于規范的標準設計;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文件必須滿足本規范的要求。雙方不得簽訂低于本規范要求的合同文件。
當設計文件和承包合同的規定高于本規范的要求時,驗收時必須以設計文件和承包合同為準。
1.0.4 本規范應與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質量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 建筑裝飾裝修 building decoration
為保護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裝飾裝修材料或飾物,對建筑物的內外表面及空間進行的各種處理過程。
2.0.2 基體 primary structure
建筑物的主體結構或圍護結構。
2.0.3 基層 base course
直接承受裝飾裝修施工的面層。
2.0.4 細部 detail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飾物。
3 基本規定
3.1.1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必須進行設計,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圖設計文件。
3.1.2 承擔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并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由于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由設計單位負責。
3.1.3 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應符合城市規劃、消防、環保、節能等有關規定。
3.1.4 承擔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的單位應對建筑物進行必要的了解和實地勘察,設計深度應滿足施工要求。
3.1.5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必須做主建筑物的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當涉及主體和承重結構改動或增加荷載時,必須由原結構設計單位或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核查有關原始資料,對既有建筑結構的安全性進行核驗、確認。
說明:
3.1.5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裝飾裝修行業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新興行業,年產值已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從業人數達到500多萬人。建筑裝飾裝修行業為公眾營造出了美麗、舒適的居住和活動空間,為社會積累了財富,已成為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但是,在裝飾裝修活動中也存在一些不規范甚至相當危險的做法。例如,為了擴大使用面積隨意拆改承重墻等。為了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建筑裝飾裝修活動本身不會導致建筑物安全度降低,或影響到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如防水、采暖、通風、供電、供水、供燃氣等,特制訂本條。
3.1.6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防火、防雷和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3.1.7 當墻體或吊頂內的管線可能產生冰凍或結露時,應進行防凍或防結露設計。
3.2 材料
3.2.1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和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2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的規定。
3.2.3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所用材料應符合國家有關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標準的規定。
3.2.4 所有材料進場時應對品種、規格、外觀和尺寸進行驗收。材料包裝應完好,應有產品合格證書、中文說明書及相關性能的檢測報告:進口產品應按規定進行商品檢驗。
3.2.5 進場后需要進行復驗的材料種類及項目應符合本規范各章的規定。同一廠家生產的同一品種、同一類型的進場材料應至少抽取一組樣品進行復驗,當合同另有約定時應按合同執行。
說明:
3.2.5 對進場材料進行復驗,是為保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采取的一種確認方式。在目前建筑材料市場假冒偽劣現象較多的情況下,進行復驗有助于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裝飾裝修工程,也有助于解決提供樣品與供貨質量不一致的問題。本規范各章的第一節“一般規定”明確規定了需要復驗的材料及項目。在確定項目時,考慮了三個因素,一是保證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二是盡量減少復驗發生的費用,三是盡量選擇檢測同期較短的項目。關于抽樣數量的規定是最低要求,為了達到控制質量的目的,在抽取樣品時應首先選取有疑問的樣品,也可以由雙方商定增加抽樣數量。
3.2.6 當國家規定或合同約定應對材料進行見證檢測時,或對材料的質量發生爭議時,應進行見證檢測。
3.2.7 承擔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檢測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并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
3.2.8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在運輸、儲存和施工過程中,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壞、變質和污染環境。
3.2.9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應按設計要求進行防火、防腐和防蟲處理。
說明:
3.2.9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采用大量的木質材料,包括木材和各種各樣的人造木板,這些材料不經防火處理往往達不到防火要求。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有關的防火規范主要是《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也有相關規定。設計人員按上述規范給出所用材料的燃燒性能及處理方法后,施工單位應嚴格按設計進行選材和處理,不得調換材料或減少處理步驟。
3.2.10 現場配制的材料如砂漿、膠粘劑等,應按設計要求或產品說明書配制。
3.3 施 工
3.3.1 承擔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并應建立質量管理體系。施工單位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應經過審查批準。施工單位應按有關的施工工藝標準或經審定的施工技術方案施工,并應對施工全過程實行質量控制。
3.3.2 承擔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人員應有相應崗位的資格證書。
3.3.3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的規定,由于違反設計文件和本規范的規定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應由施工單位負責。
3.3.4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中,嚴禁違反設計文件擅自改動建筑主體、承重結構或主要使用功能;嚴禁未經設計確認和有關部門批準擅自拆改水、暖、電、燃氣、通訊等配套設施。
3.3.5 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并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棄物噪聲、振動等對周圍環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3.3.6 施工單位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規,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應配備必要的設備、器具和標識。
3.3.7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應在基體或基層的質量驗收合格后施工。對既有建筑進行裝飾裝修前,應對基層進行處理并達到本規范的要求。
說明:
3.3.7 基體或基層的質量是影響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例如,基層有油污可能導致抹灰工程和涂飾工程出現脫層、起皮等質量問題;基體或基層強度不夠可能導致飾面層脫落,甚至造成墜落傷人的嚴重事故。為了保證質量,避免返工特制訂本條。
3.3.8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應有主要材料的樣板或做樣板間(件),并應經有關各方確認。
說明:
3.3.8 一般來說,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效果難用語言準確、完整的表述出來;有時,某些施工質量問題也需要有一個更直觀的評判依據。因此,在施工前,通常應根據工程情況確定制作樣板間、樣板件或封存材料樣板。樣板間適用于賓館客房、住宅、寫字樓辦公室等工程,樣板件適用于外墻飾面或室內公共活動場所,主要材料樣板是指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中采用的壁紙、涂料、石材等涉及顏色、光澤、圖案花紋等評判指標的材料。不管采用哪種方式,都應由建設方、施工方、供貨方等有關各方確認。
3.3.9 墻面采用保溫材料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所用保溫材料的類型、品種、規格及施工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
3.3.10 管道、設備等的安裝及高度應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當必須同步進行時,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設備等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3.3.11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電器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標準的規定。嚴禁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
3.3.12 室內外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環境條件應滿足施工工藝的要求。施工環境溫度不應低于5℃。當必須在低于5℃氣溫下施工時,應采取保證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
3.3.13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護,防止污染和損壞。
3.3.14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前應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
4 抹灰工程
4.1 一般規定
4.1.1 本章適用于一般抹灰、裝飾抹灰和清水砌體勾縫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4.1.2 抹灰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 施工記錄。
4.1.3 抹灰工程應對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進行復驗。
4.1.4 抹灰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時的加強措施。
2 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的加強措施。
4.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 m2應劃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 m2也應劃為一個檢驗批。
2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內抹灰工程每50個自然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抹灰面積30 m2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說明:
4.1.5 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關于檢驗批劃分的規定,及裝飾裝修工程的特點,對原標準予以修改。室外抹灰一般是上下層連續作業,兩層之間是完整的裝飾面,沒有層與層之間的界限,如果按樓層劃分檢驗批不便于檢查。另一方面各建筑物的體量和層高不一致,即使是同一建筑其層高也不完全一致,按樓層劃分檢驗批量的概念難確定。因此,規定室外按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每500—1000m2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4.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室內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2 室外每個檢驗批每100m2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于10 m2。
4.1.7 外墻抹灰工程施工前應先安裝鋼木門窗框、護欄等,并應將墻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實。
4.1.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應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細石灰粉的熟化期不應少于3 d。
4.1.9 室內墻面、柱面和門洞口的陽角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無要求時,應采用1:2水泥砂漿做護角,其高度不應低于2m,每側寬度不應小于50mm。
4.1.10 當要求抹灰層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時,應采用防水砂漿。
4.1.11 各種砂漿抹灰層,在凝結前應防止快干、水沖、撞擊、振動和受凍,在凝結后應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損壞。水泥砂漿抹灰層應在濕潤條件下養護。
4.1.12 外墻和頂棚的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
說明:
4.1.12 經調研發現混凝土(包括預制混凝土)頂棚基體抹灰,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抹灰層脫落的質量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危及人身安全,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如北京市為解決混凝土頂棚基體表面抹灰層脫落的質量問題,要求各建筑施工單位,不得在混凝土頂棚基體表面抹灰,用膩子找平即可,5年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2 一般抹灰工程
4.2.1 本節適用于石灰砂漿、水泥砂漿、水泥混合砂漿、聚合物水泥砂漿和麻刀石灰、紙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質量驗收。一般抹灰工程分為普通抹灰和高級抹灰,當設計無要求時,按普通抹灰驗收。
說明:
4.2.1 本規范將原標準中一般抹灰工程分為普通抹灰、中級抹灰和高級抹灰三級合并為普通抹灰和高級抹灰兩級,主要是由于普通抹灰和中級抹灰的主要工序和表面質量基本相同,將原中級抹灰的主要工序和表面質量作為普通抹灰的要求。抹灰等級應由設計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技術、經濟條件和裝飾美觀的需要來確定,并在施工圖中注明。
主控項目
4.2.2 抹灰前基層表面的塵土、污垢、油漬等應清除干凈,并應灑水潤濕。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
4.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種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復驗應合格。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復驗報告和施工記錄。
說明:
4.2.3 材料質量是保證抹灰工程質量的基礎,因此,抹灰工程所用材料如水泥、砂、石灰膏、石膏、有機聚合物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標準的規定,并應有出廠合格證;材料進場時應進行現場驗收,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在抹灰工程上,對影響抹灰工程質量與安全的主要材料的某些性能如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進行現場抽樣復驗。
4.2.4 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時,應采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當采用加強網時,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 mm。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說明:
4.2.4 抹灰厚度過大時,容易產生起鼓、脫落等質量問題;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由于吸水和收縮性不一致,接縫處表面的抹灰層容易開裂,上述情況均應采取加強措施,以切實保證抹灰工程的質量。
4.2.5 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面層應無爆灰和裂縫。
檢驗方法:觀察;用小錘輕擊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說明:
4.2.5 抹灰工程的質量關鍵是粘結牢固,無開裂、空鼓與脫落如果粘結不牢,出現空鼓、開裂、脫落等缺陷,會降低對墻體保護作用,且影響裝飾效果。經調研分析,抹灰層之所以出現開裂、空鼓和脫落等質量問題,主要原因是基體表面清理不干凈,如:基體表面塵埃及疏松物、脫模劑和油漬等影響抹灰粘結牢固的物質未徹底清除干凈;基體表面光滑,抹灰前未作毛化處理;抹灰前基體表面澆水不透,抹灰后砂漿中的水分很快被基體吸收,使砂漿質量不好,使用不當;一次抹灰過厚,干縮率較大等,都會影響抹灰層與基體的粘結牢固。
一般項目
4.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普通抹灰表面應光滑、潔凈、接槎平整,分格縫應清晰。
2 高級抹灰表面應光滑、潔凈、顏色均勻、無抹紋,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4.2.7 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應整齊、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應平整。
檢驗方法:觀察。
4.2.8 抹灰層的總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砂漿不得抹在石灰砂漿層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漿層上。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
4.2.9 抹灰分格縫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光滑,棱角應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整齊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槽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于10 mm。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2.11 一般抹灰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4.2.11的規定。
表4.2.11 一般抹灰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 | 檢驗方法 | |
普通抹灰 | 高級抹灰 | |||
1 | 立面垂直度 | 4 | 3 | 用2 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4 | 3 | 用2 m靠尺和塞尺檢查 |
3 | 陰陽角方正 | 4 | 3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4 | 分格條(縫)直線度 | 4 | 3 | 用5 m線,不足5 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5 | 墻裙、勒腳上口直線度 | 4 | 3 | 拉5 m線,不足5 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項陰角方正可不檢查;
2)頂棚抹灰,本表第2項表面平整度可不檢查,但應平順。
4.3 裝飾抹灰工程
4.3.1 本節適用于水刷石、斬假石、干粘石、假面磚等裝飾抹灰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4.3.1 根據國內裝飾抹灰的實際情況,本規范保留了《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中水刷石、斬假石、干粘石、假面磚等項目,刪除了水磨石、拉條灰、拉毛灰、灑毛灰、噴砂、噴涂、滾涂、彈涂、仿石和彩色抹灰等項目。但水刷石浪費水資源,并對環境有污染,應盡量減少使用。
主控項目
4.3.2 抹灰前基層表面的塵土、污垢、油漬等應清除干凈,并應灑水潤濕。
檢驗方法:檢查施工記錄。
4.3.3 裝飾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復驗應合格。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復驗報告和施工記錄。
4.3.4 抹灰工程應分層進行。當抹灰總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時,應采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當采用加強網時,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 mm。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4.3.5 各抹灰層之間及抹灰層與基體之間必須粘接牢固,抹灰層應無脫層、空鼓和裂縫。
檢驗方法:觀察;用小錘輕擊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4.3.6 裝飾抹灰工程的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水刷石表面應石粒清晰、分布均勻、緊密平整、色澤一致,應無掉粒和接槎痕跡。
2 斬假石表面剁紋應均勻順直、深淺一致,應無漏剁處;陽角處應橫剁并留出寬窄一致的不剁邊條,棱角應無損壞。
3 干粘石表面應色澤一致、不露漿、不漏粘,石粒應粘結牢固、分布均勻,陽角處應無明顯黑邊。
4 假面磚表面應平整、溝紋清晰、留縫整齊、色澤一致,應無掉角、脫皮、起砂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4.3.7 裝飾抹灰分格條(縫)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平整光滑,棱角應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4.3.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政治課順直,滴水線應內高外低,滴水槽的寬度和深度均不應小于10應采取加強措施。不同材料基體交接處表面的抹灰,應采取防止開裂的加強措施,當采用加強網時,加強網與各基體的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0 mm。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3.9 裝飾抹灰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4.3.9的規定。
表4.3.9 裝飾抹灰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水刷石 | 斬假石 | 干粘石 | 假面磚 | |||
1 | 立面垂直度 | 5 | 4 | 5 | 5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3 | 3 | 5 | 4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3 | 陽角方正 | 3 | 3 | 4 | 4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4 | 分格條(縫)直線度 | 3 | 3 | 3 | 3 | 用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5 | 墻裙、勒腳上口直線度 | 3 | 3 | — | — | 用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4.4 清水砌體勾縫工程
4.4.1 本節適用于清水砌體砂漿勾縫和原漿勾縫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4.4.2 清水砌體勾縫所用水泥的凝結時間和安定性復驗應合格。砂漿的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復驗報告和施工記錄。
4.4.3 清水砌體勾縫應無漏勾。勾縫材料應粘結牢固、無開裂。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4.4.4 清水砌體勾縫應橫平豎直,交接處應平順,寬度和深度應均勻,表面應壓實抹平。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4.4.5 灰縫應顏色一致,砌體表面應潔凈。
檢驗方法:觀察。
5 門窗工程
5.1 一般規定
5.1.1 本章適用于木門窗制作安裝、金屬安裝、塑料門窗安裝、特種門安裝、門窗玻璃安裝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5.1.2 門窗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門窗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特種門及其附件的生產許可文件。
4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記錄。
5.1.3 門窗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1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
2 建筑外墻金屬窗、塑料窗的抗風性能、空氣滲透性能和雨水滲漏性能。
5.1.4 門窗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預埋件和錨固件。
2 隱蔽部位的防腐、填嵌處理。
5.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10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同一品種、類型和規格的特種門每5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說明:
5.1.5 本條規定了門窗工程檢驗批劃分的原則。即進場門窗應按品種、類型、規格各自組成檢驗批,并規定了各種門窗組成檢驗批的不同數量。
本條所稱門窗品種通常是指門窗的制作材料,如實木門窗、鋁合金門窗、塑料門窗等;門窗類型是指門窗的功能或開啟方式,如平開窗、立轉窗、自動門,推拉門等;門窗規格指門窗的尺寸。
5.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時應全數檢查;高層建筑的外窗,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時應全數檢查。
2 特種門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時應全數檢查。
說明:
5.1.6 本條對各種檢驗批的檢查數量作出規定??紤]到對高層建筑(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公共建筑)的外窗各項性能要求應更為嚴格,故每個檢驗批的檢查數量增加一倍。此外,由于特種門的重要性明顯高于普通門,數量則較之普通門為少,為保證物種門的功能,規定每個檢驗批抽樣檢查的數量應比普通門加大。
5.1.7 門窗安裝前,應對門窗洞口尺寸進行檢驗。
說明:
5.1.7 本條規定了安裝門窗前應對門窗洞口尺寸進行檢查,除檢查單個門窗洞口尺寸外,還應對能夠通視的成排或成列的門窗洞口進行目測或拉通線檢查。如果發現明顯偏差,應向有關管理人員反映,采取處理措施后再安裝門窗。
5.1.8 金屬門窗和塑料門窗安裝應采用預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邊安裝邊砌口或先安裝后砌口的方法施工。
說明:
5.1.8 安裝金屬門窗和塑料門窗,我國規范歷來規定應采用預留洞口的方法施工,不得采用邊安裝邊砌口或先安裝后砌口的方法施工,其原因主要是防止門窗框受擠壓變形和表面保護層受損。木門窗安裝也宜采用預留洞口的廣泛施工。如果采用先安裝后砌口的方法施工時,則應注意避免門窗框在施工中受損、受擠壓變形或受到污染。
5.1.9 木門窗與磚石砌體、混凝土或抹灰層接觸處應進行防腐處理并應設置防潮層;埋入砌體或混凝土中的木磚應進行防腐處理。
5.1.10 當金屬窗或塑料窗組合時,其拼樘料的尺寸、規格、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
說明:
5.1.10 組合門窗拼樘料不僅起連接作用,而且是組合窗的重要受力部件,故對其材料應嚴格要求,其規格、尺寸、壁厚等應由設計給出,并應使組合窗能夠承受該地區的瞬時風壓值。
5.1.11 建筑外門窗的安裝必須牢固。在砌體上安裝門窗嚴禁用射釘固定。
說明:
5.1.11 門窗安裝是否牢固既影響使用功能又影響安全,其重要性尤其以外墻門窗更為顯著。故本條規定,朝鮮族采用何種方法固定,建筑外墻門窗必須確保安裝牢固,并將此條列為強制性條文。內墻門窗安裝也必須牢固,本規范將內墻門窗安裝牢固的要求列入主控項目而非強制性條文??紤]到砌體中磚、砌塊以及灰縫的強度較低,受沖擊容易破碎,故規定在砌體上安裝門窗時嚴禁用射釘固定。
5.1.12 物種門安裝除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規定外,還應符合有關專業標準和主管部門的規定。
5.2 木門窗制作與安裝工程
5.2.1 本節適用于木門窗制作與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2.2 木門窗的木材品種、材質等級、規格、尺寸、框扇的線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未規定材質等級時,所用木材的質量應符合本規范附錄A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5.2.3 木門窗應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應符合《建筑木門、木窗》(JG/T122)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2.4 木門窗的防火、防腐、防蟲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材料進場驗收記錄。
5.2.5 木門窗的結合處和安裝配件處不得有木節或已填補的木節。木門窗如有允許限值以內的死節及直徑較大的蟲眼時,應用同一材質的木塞加膠填補。對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紋和色澤應與制品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
5.2.6 門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門窗扇應用雙榫連接。榫槽應采用膠料嚴密嵌合,并應用膠楔加緊。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5.2.7 膠合板門、纖維板門和模壓門不得脫膠。膠合板不得刨透表層單板,不得有戧槎。制作膠合板門、纖維板門時,邊框和橫楞應在同一平面上,面層、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橫楞和上、下冒頭應各鉆兩個以上的透氣孔,透氣孔應通暢。
檢驗方法:觀察。
5.2.8 木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開啟方向、安裝位置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成品門的產品合格證書。
5.2.9 木門窗框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木門窗框固定點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2.10 木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并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說明:
5.2.10 在正常情況下,當門窗關閉時,門窗扇的上端本應與下端同時或上端略早于下端貼緊門窗的止框。所謂“倒翹”通常是指當門窗扇關閉時,門窗扇的下端已經貼緊門窗下框,而門窗扇的上端由于翹曲未能與門窗的上框貼緊,尚有離縫的現象。
5.2.11 木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應正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說明:
5.2.11 考慮到材料的發展,本規范將門窗五金件統一稱為配件。門窗配件不僅影響門窗功能,也有可能影響安全,故本規范將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及功能列為主控項目。
一般項目
5.2.12 木門窗表面應潔凈,不得有刨痕、錘印。
檢驗方法:觀察。
5.2.13 木門窗的割角、拼縫應嚴密平整。門窗框、扇裁口應順直,刨面應平整。
檢驗方法:觀察。
5.2.14 木門窗上的槽、孔應邊緣整齊,無毛刺。
檢驗方法:觀察。
5.2.15 木門窗與墻體間縫隙的填嵌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填嵌應飽滿。寒冷地區外門窗(或門窗框)與砌體間的空隙應填充保溫材料。
檢驗方法:輕敲門窗框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5.2.16 木門窗批水、蓋口條、壓縫條、密封條安裝應順直,與門窗結合應牢固、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5.2.17 木門窗制作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17的規定。
說明:
5.2.17 表中允許偏差欄中所列數值,凡注明正負號的,表示本規范對此偏差的不同方向有不同要求,應嚴格遵守。凡沒有注明正負號的,即使其偏差可能具有方向性,但本規范并未對這類偏差的方向性作出規定,故檢查時對這些偏差可以不考慮方向性要求。本條說明也適用 本規范其他表格中的類似情況。
表5.2.17 木門窗制作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構件名稱 | 允許偏差 | 檢驗方法 | |
普通 | 高級 | ||||
1 | 翹曲 | 框 | 3 | 2 | 將框、扇平放在檢查平臺上,用塞尺檢查 |
扇 | 2 | 2 | |||
2 | 對角線長度差 | 框、扇 | 3 | 2 | 用鋼尺檢查,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
3 | 表面平整度 | 扇 | 2 | 2 | 用1m靠尺和塞尺檢查 |
4 | 高度、寬度 | 框 | 0;—2 | 0;—1 | 用鋼尺檢查,框量裁口里角,扇量外角 |
扇 | +2;0 | +1;0 | |||
5 | 裁口、線條結合處高低差 | 框、扇 | 1 | 0.5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6 | 相鄰欞子兩端間距 | 扇 | 2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5.2.18 木門窗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2.18的規定。
說明:
5.2.18 表中除給出允許偏差外,對留縫尺寸等給出了尺寸限值??紤]到所給尺寸限值是一個范圍,故不再給出允許偏差。
表5.2.18 木門窗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留縫限值(mm)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普通 | 高級 | 普通 | 高級 | ||||
1 | 門窗槽口對角線長度差 | — | — | 3 | 2 | 用鋼尺檢查 | |
2 | 門窗框的下、側面垂直度 | — | — | 2 | 1 | 用1 m垂直檢測尺檢查 | |
3 | 框與扇、扇與扇接縫高低差 | — | — | 2 | 1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
4 | 門窗扇對口縫 | 1—2.5 | 1.5—2 | — | — | 用塞尺檢查 | |
5 | 工業廠房雙扇大門對口縫 | 2—5 | — | — | — | ||
6 | 門窗扇與上框間留縫 | 1—2 | 1—1.5 | — | — | ||
7 | 門窗扇與側框間留縫 | 1—2.5 | 1—1.5 | — | — | ||
8 | 窗扇與下框間留縫 | 2—3 | 2—2.5 | — | — | ||
9 | 門扇與下框間留縫 | 3—5 | 3—4 | — | — | ||
10 | 雙層門窗內外框間距 | — | — | 4 | 3 | 用鋼尺檢查 | |
11 | 無下框時門扇與地面間留縫 | 外門 | 4—7 | 5—6 | — | — | 用塞尺檢查 |
內門 | 5—8 | 6—7 | — | — | |||
衛生間門 | 8—12 | 8—10 | — | — | |||
廠房大門 | 10—20 | — | — | — |
5.3 金屬門窗安裝工程
5.3.1 本節適用于鋼門窗、鋁合金門窗、涂色鍍鋅鋼板門窗等金屬門窗安裝工程質量的驗收。
主控項目
5.3.2 金屬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性能、開啟方向、安裝位置、連接方式及鋁合金門窗的型材壁厚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門窗的防腐處理及填嵌、密封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3.3 金屬門窗框和副框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件的數量、位置、埋設方式、與框的連接方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3.4 金屬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并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推拉門窗必須有防脫落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善意檢查;手扳檢查。
說明:
5.3.4 推拉門窗扇意外脫落容易造成安全方面的傷害,對高層建筑情況更為嚴重,故規定推拉門窗扇必須有防脫落措施。
5.3.5 金屬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應正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一般項目
5.3.6 金屬門窗表面應潔凈、平整、光滑、色澤一致,無銹蝕。大面應無劃痕、碰傷。漆膜或保護層應連續。
檢驗方法:觀察。
5.3.7 鋁合金門窗推拉門窗扇開關力應不大于100N。
檢驗方法:用彈簧秤檢查。
5.3.8 金屬門窗框與墻體之間的縫隙應填嵌飽滿,并采用密封膠密封。密封膠表面應光滑、順直,無裂紋。
檢驗方法:觀察;輕敲門窗框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3.9 金屬門窗扇的橡膠密封條或毛氈密封條應安裝完好,不得脫槽。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
5.3.10 有排水孔的金屬門窗,排水孔應暢通,位置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5.3.11 鋼門窗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3.11的規定。
表5.3.11 鋼門窗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留縫限值(mm)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門窗槽口寬度、高度 | ≤1500 mm | — | 2.5 | 用鋼尺檢查 |
>1500 mm | — | 3.5 | |||
2 | 門窗槽口對角線長度差 | ≤2000 mm | — | 5 | 用鋼尺檢查 |
>2000 mm | — | 6 | |||
3 | 門窗框的正、側面垂直度 | — | 3 | 用1 m垂直檢測尺檢查 | |
4 | 門窗橫框的水平度 | — | 3 | 用1 m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 |
5 | 門窗橫框標高 | — | 5 | 用鋼尺檢查 | |
6 | 門窗豎向偏離中心 | — | 4 | 用鋼尺檢查 | |
7 | 雙層門窗內外框間距 | — | 5 | 用鋼尺檢查 | |
8 | 門窗框、扇配合間隙 | ≤2 | — | 用塞尺檢查 | |
9 | 無下框時門扇與地面間留縫 | 4—8 | — | 用塞尺檢查 |
5.3.12 鋁合金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3.12的規定。
表5.3.12 鋁合金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體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門窗槽口寬度、高度 | ≤1500 mm | 1.5 | 用鋼尺檢查 |
>1500 mm | 2 | |||
2 | 門窗槽口對角線長度差 | ≤2000 mm | 3 | 用鋼尺檢查 |
>2000 mm | 4 | |||
3 | 門窗框的正、側面垂直度 | 2.5 | 用垂直檢測尺檢查 | |
4 | 門窗橫框的水平度 | 2 | 用1 m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 |
5 | 門窗橫框標高 | 5 | 用鋼尺檢查 | |
6 | 門窗豎向偏離中心 | 5 | 用鋼尺檢查 | |
7 | 雙層門窗內外框間距 | 4 | 用鋼尺檢查 | |
8 | 推拉門窗扇與框搭接量 | 1.5 | 用鋼直尺檢查 |
5.3.13 涂色鍍鋅鋼板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3.13的規定。
表5.3.13 涂色鍍鋅鋼板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門窗槽口寬度、高度 | ≤1500 mm | 2 | 用鋼尺檢查 |
>1500 mm | 3 | |||
2 | 門窗槽口對角線長度差 | ≤2000 mm | 4 | 用鋼尺檢查 |
>2000 mm | 5 | |||
3 | 門窗框的正、側面垂直度 | 3 | 用垂直檢測尺檢查 | |
4 | 門窗橫框的水平度 | 3 | 用1 m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 |
5 | 門窗橫框標高 | 5 | 用鋼尺檢查 | |
6 | 門窗豎向偏離中心 | 5 | 用鋼尺檢查 | |
7 | 雙層門窗內外框間距 | 4 | 用鋼尺檢查 | |
8 | 推拉門窗扇與框搭接量 | 2 | 用鋼直尺檢查 |
5.4 塑料門窗安裝工程
5.4.1 本節適用于塑料門窗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4.2 塑料門窗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開啟方向、安裝位置、連接方式及填嵌密封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內襯增強型鋼的壁厚及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的質量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4.3 塑料門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裝必須牢固。固定片或膨脹螺栓的數量與位置應正確,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固定點應距窗角、中橫框、中豎框150—200mm,固定點間距應不大于600 mm。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4.4 塑料門窗拼樘料內襯增加型鋼的規格、壁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型鋼應與型材內腔緊密吻合,其兩端必須與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須與拼樘料連接緊密,固定點間距應不大于600 mm。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尺量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
說明:
5.4.4 拼樘料的作用不僅是連接多樘窗,而且起著重要的固定作用。故本規范從安全角度,對拼樘料作出了嚴格要求。
5.4.5 塑料門窗扇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推拉門窗扇必須有防脫落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手扳檢查。
5.4.6 塑料門窗配件的型號、規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應正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尺量檢查。
5.4.7 塑料門窗框與墻體間縫隙應采用閉孔彈性材料填嵌飽滿,表面應采用密封膠密封。密封膠應粘結牢固,表面應光滑、順直、無裂紋。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說明:
5.4.7 塑料門窗的線性膨脹系數較大,由于溫度升降易引起門窗變形或在門窗框與墻體間出現裂縫,為了防止上述現象,特規定塑料門窗框與墻體間縫隙應采用伸縮性能較好的閉孔彈性材料填嵌,并用密封膠密封。采用閉孔材料則是為了防止材料吸水導致連接件銹蝕,影響安裝強度。
一般項目
5.4.8 塑料門窗表面應潔凈、平整、光滑,大面應無劃痕、碰傷。
檢驗方法:觀察。
5.4.9 塑料門窗扇的密封條不得脫槽。旋轉窗間隙應基本均勻。
5.4.10 塑料門窗扇的開關力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平開門窗扇平鉸鏈的開關力應不大于80N;滑撐鉸鏈的開關力應不大于80N,并不小于30N。
2 推拉門窗扇的開關力應不大于100N。
檢驗方法:觀察;用彈簧秤檢查。
5.4.11 玻璃密封條與玻璃槽口的接縫應平整,不得卷邊、脫槽。
檢驗方法:觀察。
5.4.12 排水孔應暢通,位置和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5.4.13 塑料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4.13的規定。
表5.4.13 塑料門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門窗槽口寬度、高度 | ≤1500 mm | 2 | 用鋼尺檢查 |
>1500 mm | 3 | |||
2 | 門窗槽口對角線長度差 | ≤2000 mm | 3 | 用鋼尺檢查 |
>2000 mm | 5 | |||
3 | 門窗框的正、側面垂直度 | 3 | 用1 m垂直檢測尺檢查 | |
4 | 門窗橫框的水平度 | 3 | 用1 m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 |
5 | 門窗橫框標高 | 5 | 用鋼尺檢查 | |
6 | 門窗豎向偏離中心 | 5 | 用鋼直尺檢查 | |
7 | 雙層門窗內外框間距 | 4 | 用鋼尺檢查 | |
8 | 同樘平開門窗相鄰扇高度差 | 2 | 用鋼尺檢查 | |
9 | 平開門窗鉸鏈部位配合間隙 | +2;—1 | 用塞尺檢查 | |
10 | 推拉門窗扇與框搭接量 | +1.5;—2.5 | 用鋼尺檢查 | |
11 | 推拉門窗扇與豎框平等度 | 2 | 用1 m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
5.5 特種門安裝工程
5.5.1 本節適用于防火門、防盜門、自動門、全玻門、旋轉門、金屬卷簾門等特種門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5.5.1 特種門種類繁多,功能各異,而且其品種、功能還在不斷增加,故在規范中不能一一列出。本規范從安裝質量驗收角度,就其共性做出了原則規定。本規范未列明的其他特種門,也可參照本章的規定驗收。
主控項目
5.5.2 特種門的質量和各項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
5.5.3 特種門的品種、類型、規格、尺寸、開啟方向、安裝位置及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5.4 帶有機械裝置、自動裝置或智能化裝置的特種門,其機械裝置、自動裝置或智能化裝置的功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啟動機械裝置、自動裝置或智能化裝置,觀察。
5.5.5 特種門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件的數量、位置、埋設方式、與框的連接方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5.5.6 特種門的配件應齊全,位置應正確,安裝應牢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和特種門的各項性能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一般項目
5.5.7 特種門的表面裝飾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5.5.8 特種門的表面應潔凈,無劃痕、碰傷。
檢驗方法:觀察。
5.5.9 推拉自動門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5.9的規定。
表5.5.9 推拉自動門安裝的留縫限值、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留縫限值(mm)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門槽口寬度、高度 | ≤1500 mm | — | 1.5 | 用鋼尺檢查 |
>1500 mm | — | 2 | |||
2 | 門槽口對角線長度差 | ≤2000 mm | — | 2 | 用鋼尺檢查 |
>2000 mm | — | 2.5 | |||
3 | 門框的正、側面垂直度 | — | 1 | 用1 m垂直檢測尺檢查 | |
4 | 門構件裝配間隙 | — | 0.3 | 用塞尺檢查 | |
5 | 門梁導軌水平度 | — | 1 | 用1 m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 |
6 | 下導軌與門梁導軌平行度 | — | 1.5 | 用鋼尺檢查 | |
7 | 門扇與側框間留縫 | 1.2—1.8 | — | 用塞尺檢查 | |
8 | 門扇對口縫 | 1.2—1.8 | — | 用塞尺檢查 |
5.5.10 推拉自動門的感應時間限值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5.10的規定。
表5.5.10 推拉自動門的感應時間限值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感應時間限值(s) | 檢驗方法 |
1 | 開門響應時間 | ≤0.5 | 用秒表檢查 |
2 | 堵門保護延時 | 16—20 | 用秒表檢查 |
3 | 門扇全開啟后保持時間 | 13—17 | 用秒表檢查 |
5.5.11 旋轉門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5.11的規定。
表5.5.11 旋轉門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金屬框架玻璃旋轉門 | 木質旋轉門 | |||
1 | 門扇正、側面垂直度 | 1.5 | 1.5 | 用1 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門扇對角線長度差 | 1.5 | 1.5 | 用鋼尺檢查 |
3 | 相鄰扇高度差 | 1 | 1 | 用鋼尺檢查 |
4 | 扇與圓弧邊留縫 | 1.5 | 2 | 用塞尺檢查 |
5 | 扇與上頂間留縫 | 2 | 2.5 | 用塞尺檢查 |
6 | 扇與地面間留縫 | 2 | 2.5 | 用塞尺檢查 |
5.6 門窗玻璃安裝工程
5.6.1 本節適用于平板、吸熱、反射、中空、夾層、夾絲、磨砂、鋼化、壓花玻璃等玻璃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5.6.2 玻璃的品種、規格、尺寸、色彩、圖案和涂膜朝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單塊玻璃大于1.5m2時應使用安全玻璃。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5.6.3 門窗玻璃裁割尺寸應正確。安裝后的玻璃應牢固,不得有裂紋、損傷和松動。
檢驗方法:觀察;輕敲檢查。
5.6.4 玻璃的安裝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固定玻璃的釘子或鋼絲卡的數量、規格應保證玻璃安裝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5.6.5 鑲釘木壓條接觸玻璃處,應與裁口邊緣平齊。木壓條應互相緊密連接,并與裁口邊緣緊貼,割角應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5.6.6 密封條與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觸應緊密、平整。密封膠與玻璃、玻璃槽口的邊緣應粘結牢固、接縫平齊。
檢驗方法:觀察。
5.6.7 帶密封條的玻璃壓條,其密封條封條必須與玻璃全部貼緊,壓條與型材之間應無明顯縫隙,壓條接縫應不大于0.5mm。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5.6.8 玻璃表面應潔凈,不得有膩子、密封膠、涂料等污漬。中空玻璃內外表面均應潔凈,玻璃中空層內不得有灰塵和水蒸氣。
檢驗方法:觀察。
5.6.9 門窗玻璃不應直接接觸型材。單面鍍膜玻璃的鍍膜層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應朝向室內。中空玻璃的單面鍍膜玻璃應在最外層,鍍膜層應朝向室內。
檢驗方法:觀察。
說明:
5.6.9 為防止門窗的框、扇型材脹縮、變形時導致玻璃破碎,門窗玻璃不應直接接觸型材。為保護鍍膜玻璃上的鍍膜層及發揮鍍膜層的作用,單面鍍膜玻璃的鍍膜層應朝向室內。雙層玻璃的單面鍍膜玻璃應在最外層,鍍膜層應朝向室內。
5.6.10 膩子應填抹飽滿、粘結牢固;膩子邊緣與裁口應平齊。固定玻璃的卡子不應在膩子表面顯露。
檢驗方法:觀察。
6 吊 頂 工 程
6.1 一般規定
6.1.1 本章適用于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6.1.1 本章適用于龍骨加飾面板的吊頂工程。按照施工工藝不同,又分暗龍骨吊頂和明龍骨吊頂。
6.1.2 吊頂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吊頂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 施工記錄。
6.1.3 吊頂工程應對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進行復驗。
6.1.4 吊頂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吊頂內管道、設備的安裝及水管試壓。
2 木龍骨防火、防腐處理。
3 預埋件或拉結筋。
4 吊桿安裝。
5 龍骨安裝。
6 填充材料的設置。
說明:
6.1.4 為了既保證吊頂工程的使用安全,又做到竣工驗收時不破壞飾面,吊頂工程的隱蔽工程驗收非常重要,本條所列各款均應提供由監理工程師簽名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同一品種的吊頂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吊頂面積30m2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6.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6.1.7 安裝龍骨前,應按設計要求對房間凈高、洞口標高和吊頂內管道、設備及其支架的標高進行交接檢驗。
6.1.8 吊頂工程的木吊桿、木龍骨和木飾面板必須進行防火處理,并應符合有關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說明:
6.1.8 由于發生火災時,火焰和熱空氣迅速向上蔓延,防火問題對吊頂工程是至關重要的,使用木質材料裝飾裝修頂棚時應慎重?!督ㄖ炔垦b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1995)規定頂棚裝飾裝修材料的燃燒性能必須達到A級或B1級,未經防火處理的木質材料的燃燒性能達不到這個要求。
6.1.9 吊頂工程中的預埋件、鋼筋吊桿和型鋼吊桿應進行防銹處理。
6.1.10 安裝飾面板前應完成吊頂內管道和設備的調試及驗收。
6.1.11 吊桿距主龍骨端部距離不得大于300mm,當大于300 mm時,應增加吊桿。當吊桿長度大于1.5 m時,應設置反支撐。當吊桿與設備相遇時,應調整并增設吊桿。
6.1.12 重型燈具、電扇及其他重型設備嚴禁安裝在吊頂工程的龍骨上。
說明:
6.1.12 龍骨的設置主要是為了固定飾面材料,一些輕型設備如小型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也可以固定在飾面材料上。但如果把電扇和大型吊燈固定在龍骨上,可能會造成脫落傷人事故。為了保證吊頂工程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條并作為強制性條文。
6.2 暗龍骨吊頂工程
6.2.1 本節適用于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柵等為飾面材料的暗龍骨吊頂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6.2.2 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2.3 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6.2.4 暗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龍骨和飾面材料的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6.2.5 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經過表面防腐處理;木吊桿、龍骨應進行防腐、防火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2.6 石膏板的接縫應按其施工工藝標準進行板縫防裂處理。安裝雙層石膏板時,面層板與基層板的接縫應錯開,并不得在同一根龍骨上接縫。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6.2.7 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2.8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
6.2.9 金屬吊桿、龍平的接縫應均勻一致,角縫應吻合,表面應平整,無翹曲、錘印。木質吊桿、龍平應順直,無劈裂、變形。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6.2.10 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防散落措施。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6.2.11 暗龍平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2.11的規定。
表6.2.11 暗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mm)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紙面石膏板 | 金屬板 | 礦棉板 | 木板、塑料板、格柵 | |||
1 | 表面平整度 | 3 | 2 | 2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2 | 接縫直線度 | 3 | 1.5 | 3 | 3 | 拉5 m線,不足5 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3 | 接縫高低差 | 1 | 1 | 1.5 | 1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6.3 明龍骨吊頂工程
6.3.1 本節適用于以輕鋼龍骨、鋁合金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石膏板、金屬板、礦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柵等飾面材料的明龍骨吊頂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6.3.2 吊頂標高、尺寸、起拱和造型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3.3 飾面材料的材質、品種、規格、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當飾面材料為玻璃板時,應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6.3.4 飾面材料的安裝應穩固嚴密。飾面材料與龍骨的搭接寬度應大于龍骨受力面寬度的2/3。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尺量檢查。
6.3.5 吊桿、龍骨的材質、規格、安裝間距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金屬吊桿、龍骨應進行表面防腐處理;木龍骨應進行防腐、防火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3.6 明龍骨吊頂工程的吊桿和龍骨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6.3.7 飾面材料表面應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翹曲、裂縫及缺損。飾面板與明龍骨的搭接應平整、吻合,壓條應平直、寬窄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6.3.8 飾面板上的燈具、煙感器、噴淋頭、風口篦子等設備的位置應合理、美觀,與飾面板的交接應吻合、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
6.3.9 金屬龍骨的接縫應平整、吻合、顏色一致,不得有劃傷、擦傷等表面缺陷。木質龍骨應平整、順直,無劈裂。
檢驗方法:觀察。
6.3.10 吊頂內填充吸聲材料的品種和鋪設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有防散落措施。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6.3.11 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6.3.11的規定。
表6.3.11 明龍骨吊頂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石膏板 | 金屬板 | 礦棉板 | 塑料板、玻璃板 | |||
1 | 表面平整度 | 3 | 2 | 3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2 | 接縫直線度 | 3 | 2 | 3 | 3 | 拉5 m線,不足5 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3 | 接縫高低差 | 1 | 1 | 2 | 1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7 輕質隔墻工程
7.1 一般規定
7.1.1 本章適用于板材隔墻、骨架隔墻、活動隔墻、玻璃隔墻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7.1.1 本章所說輕質隔墻是指非承重輕質內隔墻。輕質隔墻工程所用材料的種類和隔墻的構造方法很多,本章將其歸納為板材隔墻、骨架隔墻、活動隔墻、玻璃隔墻四種類型。加氣混凝土砌塊、空心砌塊及各種小型砌塊先進砌體類輕質隔墻不含在本章范圍內。
7.1.2 輕質隔墻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輕質隔墻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 施工記錄。
7.1.3 輕質隔墻工程應對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進行復驗。
說明:
7.1.3 輕質隔墻施工要求對所使用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進行進場復驗。目的是避免對室內空氣環境造成污染。
7.1.4 輕質隔墻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骨架隔墻中設備管線的安裝及水管試壓。
2 木龍骨防火、防腐處理。
3 預埋件或拉結筋。
4 龍骨安裝。
5 填充材料的設置。
說明:
7.1.4 輕質隔墻工程中的隱蔽工程施工質量是這一分項工程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條規定了輕質隔墻工程中的隱蔽工程驗收內容,其中設備管線安裝的隱蔽工程驗收屬于設備專業施工配合的項目,要求在骨架隔墻封面板前,對骨架中設備管線的安裝進行隱蔽工程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后才能封面板。
7.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同一品種的輕質隔墻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輕質隔墻的墻面30m2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7.1.6 輕質隔墻與頂棚和其他墻體的交接處應采取防開裂措施。
說明:
7.1.6 輕質隔墻與頂棚或其他材料墻體的交接處容易出現裂縫,因此,要求輕質隔墻的這些部位要采取防裂縫的措施。
7.1.7 民用建筑輕質隔墻工程的隔聲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的規定。
7.2 板材隔墻工程
7.2.1 本節適用于復合輕質墻板、石膏空心板、預制或現制的鋼絲網水泥板等板材隔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7.2.1 板材隔墻是指不需設置隔墻龍骨,由隔墻板材自承重,將預制或現制的隔墻板材直接固定于建筑主體結構上的隔墻工程。目前這類輕質隔墻 的應用范圍很廣,使用的隔墻板材通常分為復合板材、單一材料板材、空心板材等類型。常見的隔板材如金屬夾芯板、預制或現制的鋼絲網水泥板、石膏夾芯板、石膏水泥板、石膏空心板、泰柏板(舒樂舍板)、增強水泥聚苯板(GRC板)、加氣混凝土條板、水泥陶粒板等等。隨著建材行業的技術進步,這類輕質隔墻板材的性能會不斷提高,板材的品種也會不斷變化。
7.2.2 板材隔墻工程的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主控項目
7.2.3 隔墻板材的品種、規格、性能、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有隔聲、隔熱、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應有相應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性能檢測報告。
7.2.4 安裝隔墻板材所需預埋件、連接件的位置、數量及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2.5 隔墻板材安裝必須牢固?,F制鋼絲網水泥隔墻與周邊墻體的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連接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7.2.6 隔墻板材所用接縫材料的品種及接縫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和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7.2.7 隔墻板材安裝應垂直、平整、位置正確,板材不應有裂縫或缺損。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7.2.8 板材隔墻表面應平整光滑、色澤一致、潔凈,接縫應均勻、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7.2.9 隔墻上的孔洞、槽、盒應位置正確、套割方正、邊緣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7.2.10 板材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7.2.10的規定。
表7.2.10 板材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復合輕質墻板 | 石膏空心板 | 鋼絲網水泥板 | ||||
金屬夾芯板 | 其他復合板 | |||||
1 | 立面垂直度 | 2 | 3 | 3 | 3 | 用2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 | 3 | 3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3 | 陰陽角方正 | 3 | 3 | 3 | 4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4 | 接縫高低差 | 1 | 2 | 2 | 3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7.3 骨架隔墻工程
7.3.1 本節適用于以輕鋼龍骨、木龍骨等為骨架,以紙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纖維板等為墻面板的隔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7.3.1 骨架隔墻是指在隔墻龍骨兩側安裝墻面板以形成墻體的輕質隔墻。這一類隔墻主要是由龍骨作為受力骨架固定于建筑主體結構上。目前大量應用的輕鋼龍骨石膏板隔墻就是典型的骨架隔墻。龍骨骨架中根據隔聲或保溫設計要求可以設置填充材料,根據設備安裝要求安裝一些設備管線等等。龍骨常見的有輕鋼龍骨系列、其他金屬龍骨以木龍骨。墻面板常見的紙面石膏板、人造木板、防火板、金屬板、水泥纖維板以及塑料板等。
7.3.2 骨架隔墻工程的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主控項目
7.3.3 骨架隔墻所用龍骨、配件、墻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縫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有隔聲、隔熱、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應有相應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復驗報告。
7.3.4 骨架隔墻工程邊框龍骨必須與基體結構連接牢固,并應平整、垂直、位置正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尺量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說明:
7.3.4 龍骨體系沿地面、頂棚設置的龍骨及邊框龍骨,是隔墻與主體結構之間重要的傳力構件,要求這些龍骨必須與基體結構連接牢固,垂直和平整,交接處平直,位置準確。由于這是骨架隔墻施工質量的關鍵部位,故應作為隱蔽工程項目加以驗收。
7.3.5 骨架隔墻中龍骨間距和構造連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骨架內設備管線的安裝、門窗洞口等部位加強龍骨應安裝牢固、位置正確,填充材料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說明:
7.3.5 目前我車的輕鋼龍骨主要有兩大系列,一種是仿日本系列,一種是仿歐美系列。這兩種系列的構造不同,仿日本龍骨系列要求安裝貫通龍骨并在豎向龍骨豎向開口處安裝支撐卡,以增強龍骨的整體性和剛度,而仿歐美系列則沒有這項要求。在對龍骨進行隱蔽工程驗收時可根據設計選用不同龍骨系列的有關規定進行檢驗,并符合設計要求。
骨架隔墻在有門窗洞口、設備管線安裝或其他受力部位,應安裝加強龍骨,增強龍骨骨架的強度,以保證在門窗開啟使用或受力時隔墻的穩定。
一些有特殊結構要求的墻面,如曲面、斜面等,應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龍骨安裝。
7.3.6 木龍骨及木墻面板的防火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3.7 骨架隔墻的墻面板應安裝牢固,無脫層、翹曲、折裂及缺損。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7.3.8 墻面板所用接縫材料的接縫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7.3.9 骨架隔墻表面應平整光滑、色澤一致、潔凈、無裂縫,接縫應均勻、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7.3.10 骨架隔墻上的孔洞、槽、盒應位置正確、套割吻合、邊緣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7.3.11 骨架隔墻內的填充材料應干燥,填充應密實、均勻、無下墜。
檢驗方法:輕敲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7.3.12 骨架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7.3.12的規定。
表7.3.12 骨架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紙面石膏板 | 人造木板、水泥纖維板 | |||
1 | 立面垂直度 | 3 | 4 | 用2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3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3 | 陰陽角方正 | 3 | 3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4 | 接縫直線度 | —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5 | 壓條直線度 | —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6 | 接縫高低差 | 1 | 1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7.4 活動隔墻工程
7.4.1 本節適用于各種活動隔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7.4.1 活動隔墻是指推拉式活動隔墻、可拆裝的活動隔墻等。這一類隔墻大多使用成品板材及其金屬框架、附件在現場組裝而成,金屬框架及飾面板一般不需再作飾面層。也有一些活動隔墻不需要金屬框架,完全是使用半成品板材現場加工制作成活動隔墻。這都屬于本節驗收范圍。
7.4.2 活動隔墻工程的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間;不足6間時應全數檢查。
說明:
7.4.2 活動隔墻在大空間多功能廳室中經常使用,由于這類內隔墻是重復及動態使用,必須保證使用的安全性和靈活性。因此,每個檢驗批抽查的比例有所增加。
主控項目
7.4.3 活動隔墻所用墻板、配件等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有阻燃、防潮等特性要求的工程,材料應有相應性能等級的檢測報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復驗報告。
7.4.4 活動隔墻軌道必須與基體結構連接牢固,并應位置正確。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手扳檢查。
7.4.5 活動隔墻用于組裝、推拉和制動的構配件必須安裝牢固、位置正確,推拉必須安全、平穩、靈活。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手扳檢查;推拉檢查。
說明:
7.4.5 推拉式活動隔墻在使用過程中,經常會由于滑軌推拉制動裝置的質量問題而使得推拉使用不靈活,這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質量問題,本條規定了要進行推拉開啟檢查,應該推拉平穩、靈活。
7.4.6 活動隔墻制作方法、組合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7.4.7 活動隔墻表面色澤一致、平整光滑、潔凈,線條應順直、清晰。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7.4.8 活動隔墻上的孔洞、槽、盒應位置正確,套割吻合、邊緣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7.4.9 活動隔墻推拉應無噪聲。
檢驗方法:推拉檢查。
7.4.10 活動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7.4.10的規定。
表7.4.10 活動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立面垂直度 | 3 | 用2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3 | 接縫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4 | 接縫高低差 | 2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5 | 接縫寬度 | 2 | 用鋼直尺檢查 |
7.5 玻璃隔墻工程
7.5.1 本節適用于玻璃磚、玻璃板隔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7.5.1 近年來,裝飾裝修工程中用鋼化玻璃作內隔墻、用玻璃磚砌筑內隔墻日益增多,為適應這類隔墻工程的質量驗收,特制定本節內容。
7.5.2 玻璃墻工程的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間;不足6間時應全數檢查。
說明:
7.5.2 玻璃隔墻或玻璃磚砌筑隔墻在輕質隔墻中用量一般不是很大,但是有些玻璃隔墻的單塊玻璃面積比較大,其安全性就很突出,因此,要對涉及安全性的部位和節點進行檢查,而且每個檢驗批抽查的比例也有所提高。
主控項目
7.5.3 玻璃隔墻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圖案和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玻璃板隔墻應使用安全玻璃。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性能檢測報告。
7.5.4 玻璃磚隔墻的砌筑或玻璃板隔墻的安裝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7.5.5 玻璃磚隔墻砌筑中埋設的拉結筋必須與基體結構連接牢固,并應位置正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尺量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說明:
7.5.5 玻璃磚砌筑隔墻中應埋設拉結筋,拉結筋要與建筑主體結構或受力桿件有可靠的連接;玻璃板隔墻的受力邊也要與建筑主體結構或受力桿件有可靠的連接,以充分保證其整體穩定性,保證墻體的安全。
7.5.6 玻璃板隔墻的安裝必須牢固。玻璃隔墻膠墊的安裝應正確。
檢驗方法:觀察;手推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7.5.7 玻璃隔墻表面應色澤一致、平整潔凈、清晰美觀。
檢驗方法:觀察。
7.5.8 玻璃隔墻接縫應橫平豎直,玻璃應無裂痕、缺損和劃痕。
檢驗方法:觀察。
7.5.9 玻璃板隔墻嵌縫及玻璃磚隔墻勾縫應密實平整、均勻順直、深淺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
7.5.10 玻璃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7.5.10的規定。
表7.5.10 玻璃隔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玻璃磚 | 玻璃板 | |||
1 | 立面垂直度 | 3 | 2 | 用2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3 | —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3 | 陰陽角方正 | — | 2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4 | 接縫直線度 | — | 2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5 | 接縫高低差 | 3 | 2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6 | 接縫寬度 | —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8 飾面板(磚)工程
8.1 一般規定
8.1.1 本章適用于飾面板安裝、飾面磚粘貼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8.1.1 飾面板工程采用的石材有花崗石、大理石、青石板和人造石材;采用的瓷板有拋光和磨邊板兩種,面積不大于1.2m2,不小于0.5 m2;金屬飾面板有鋼板、鋁板等品種;木材飾面板主要用于內墻裙。陶瓷面磚主要包括釉面瓷磚、外墻面磚、陶瓷錦磚、陶瓷壁畫、劈裂磚等;玻璃面磚主要包括玻璃錦磚、彩色玻璃面磚、釉面玻璃等。
8.1.2 飾面板(磚)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飾面板(磚)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后置埋件的現場拉拔檢測報告。
4 外墻飾面磚樣板件的粘結強度檢測報告。
5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 施工記錄。
8.1.3 飾面板(磚)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1 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
2 粘貼用水泥的凝結時間、安定性和抗壓強度。
3 外墻陶瓷面磚的吸水率。
4 寒冷地區外墻陶瓷面磚的抗凍性。
說明:
8.1.3 本條僅規定對人身健康和結構安全有密切關系的材料指標進行復驗。天然石材中花崗石的放射性超標的情況較多,故規定對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進行檢測。
8.1.4 飾面板(磚)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預埋件(或后置埋件)。
2 連接節點。
3 防水層。
8.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內飾面板(磚)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施工面積30m2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相同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室外飾面板(磚)工程每500—1000m2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m2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8.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室內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2 室外每個檢驗批每100 m2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于10 m2。
8.1.7 外墻飾面貼前和施工過程中,均應在相同基層上做樣板件,并對樣板件的飾面磚粘結強度進行檢驗,其檢驗方法和結果判定應符合《建筑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準》(JGJ110)的規定。
說明:
8.1.7 《外墻飾面磚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JGJ126—2000)中6.0.6條第3款規定:“外墻飾面磚工程,應進行粘結強度檢驗。其取樣數量、檢驗方法、檢驗結果判定均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工程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標準》(JGJ110)的規定?!庇捎谠摲椒槠茐男詸z驗,破損飾面磚不易復原,且檢驗操作有一定難度,在實際驗收中較少采用。故本條規定在外墻飾面磚粘貼前和施工過程中均應制作樣板件并做粘結強度試驗。
8.1.8 飾面板(磚)工程的抗震縫、伸縮縫、沉降縫等部位的處理應保證縫的使用功能和飾面的完整性。
8.2 飾面板安裝工程
8.2.1 本節適用于內墻飾面板安裝工程和高度不大于24 m、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7度的外墻飾面板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8.2.2 飾面板的品種、規格、顏色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木龍骨、木飾面板和塑料飾面板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性能檢測報告。
8.2.3 飾面板孔、槽的數量、位置和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進場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8.2.4 飾面板安裝工程的預埋件(或后置埋件)、連接件的數量、規格、位置、連接方法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后置埋件的現場拉拔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飾面板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現場拉拔檢測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8.2.5 飾面板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無裂痕和缺損。石材表面應無泛堿等污染。
檢驗方法:觀察。
8.2.6 飾面板嵌縫應密實、平直,寬度和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嵌填材料色澤應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尺理檢查。
8.2.7 采用濕作業法施工的飾面板工程,石材應進行了堿背涂處理。飾面板與基體之間的灌注材料應飽滿、密實。
檢驗方法:用小錘輕擊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說明:
8.2.7 采用傳統的濕作業法安裝天然石材時,由于水泥砂漿在水化時析出大量的氫氧化鈣,泛到石材表面,產生不規則的花斑,俗稱泛堿現象,嚴重影響建筑物室內外石材飾面的裝飾效果。因此,在天然石材安裝前,應對石材飾面采用“防堿背涂劑”進行背涂處理。
8.2.8 飾面板上的孔洞應套割吻合,邊緣應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
8.2.9 飾面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8.2.9的規定。
表8.2.9 飾面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石材 | 瓷板 | 木材 | 塑料 | 金屬 | |||||
光面 | 剁斧石 | 蘑菇石 | |||||||
1 | 立面垂直度 | 2 | 3 | 3 | 2 | 1.5 | 2 | 2 | 用2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2 | 3 | — | 1.5 | 1 | 3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3 | 陰陽角方正 | 2 | 4 | 4 | 2 | 1.5 | 3 | 3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4 | 接縫直線度 | 2 | 4 | 4 | 2 | 1 | 1 | 1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5 | 墻裙、勒腳上口直線度 | 2 | 3 | 3 | 2 | 2 | 2 | 2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6 | 接縫高低差 | 0.5 | 3 | — | 0.5 | 0.5 | 1 | 1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7 | 接縫寬度 | 1 | 2 | 2 | 1 | 1 | 1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8.3 飾面磚粘貼工程
8.3.1 本節適用于風墻飾面磚粘貼工程和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采用滿粘法施工的外墻飾面磚粘貼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8.3.2 飾面磚的品種、規格、圖案顏色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復驗報告。
8.3.3 飾面磚粘貼工程的找平、防水、粘結和勾縫材料及施工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工程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書、復驗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8.3.4 飾面磚粘貼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檢查樣板件粘結強度檢測報告和施工記錄。
8.3.5 滿粘法施工的飾面磚工程應無空鼓、裂縫。
檢驗方法:觀察;用小錘輕擊檢查。
一般項目
8.3.6 飾面磚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無裂痕和缺損。
檢驗方法:觀察。
8.3.7 陰陽角處搭接方式、非整磚使用部位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8.3.8 墻面突出物周圍的飾面磚應整磚套割吻合,邊緣應整齊。墻裙、貼臉突出墻面的厚度應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8.3.9 飾面磚接縫應平直、光滑,填嵌應連續、密實;寬度和深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8.3.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應做滴水線(槽)。滴水線(槽)應順直,流水坡向應正確,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用水平尺檢查。
8.3.11 飾面磚粘貼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8.3.11的規定。
表8.3.11 飾面磚粘貼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外墻面磚 | 風墻面磚 | |||
1 | 立面垂直度 | 3 | 2 | 用2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表面平整度 | 4 | 3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3 | 陰陽角方正 | 3 | 3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4 | 接縫干線度 | 3 | 2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5 | 接縫高低差 | 1 | 0.5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6 | 接縫寬度 | 1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9 幕墻工程
9.1 一般規定
9.1.1 本章適用于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9.1.1 由金屬構件與各種板材組成的懸掛在主體結構上、不承擔主體結構荷載與作用的建筑物外圍護結構,稱為建筑幕墻。按建筑幕墻的面板可將其分為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混凝土幕墻及組合幕墻等。按建筑幕墻的安裝形式又可將其分為散裝建筑幕墻、半單元建筑幕墻、單元建筑幕墻、小單元建筑幕墻等。
9.1.2 幕墻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幕墻工程的施工圖、結構計算書、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建筑設計單位對幕墻工程設計的確認文件。
3 幕墻工程所用各種材料、五金配件、構件及組件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4 幕墻工程所用硅酮結構膠的認定證書和抽查合格證明;進口硅酮結構膠的商檢證;國家指定檢測機構出具的硅酮結構膠相容性和剝離粘結性試驗報告;石材用密封膠的耐污染性試驗報告。
5 后置埋件的現場拉拔強度檢測報告。
6 幕墻的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雨水滲漏性能及平面變形性能檢測報告。
7 打膠、養護環境的溫度、濕度記錄;雙組份硅酮結構膠的混勻性試驗記錄及拉斷試驗記錄。
8 防雷裝置測試記錄。
9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 幕墻構件和組件的加工制作記錄;幕墻安裝施工記錄。
9.1.3 幕墻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1 鋁塑復合板的剝離強度。
2 石材的彎曲度;寒冷地區石材的耐凍融性;室內用花崗石的放射性。
3 玻璃幕墻用結構膠的邵氏硬度、標準條件拉伸粘結強度、相容性試驗;石材用結構膠的粘結強度;石材用密封膠的污染性。
9.1.4 幕墻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1 預埋件(或后置埋件)。
2 構件的連接節點。
3 變形縫及墻面轉角處的構造節點。
4 幕墻防雷裝置。
5 幕墻防火構造。
9.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相同設計、材料、工藝和施工條件的幕墻工程每500—1000m2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 m2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同一單位工程的不連續的幕墻工程應單獨劃分檢驗批。
3 對于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墻,檢驗批的劃分應根據幕墻的結構、工藝特點及幕墻工程規模,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
9.1.6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個檢驗批每100 m2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于10 m2。
2 對于異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墻工程,應根據幕墻的結構和工藝特點,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協商確定。
9.1.7 幕墻及其連接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相對于主體結構的位移能力。幕墻構架立柱的連接金屬角碼與其他連接件應采用螺栓連接,并應有防松動措施。
9.1.8 隱框、半隱框幕墻所采用的結構粘結材料必須是中性硅酮結構密封膠,其性能必須符合《建筑用硅酮結構密封膠》(GB16776)的規定;硅酮結構密封膠必須在有效期內使用。
說明:
9.1.8 隱框、半隱框玻璃幕墻所采用的中性硅酮結構密封膠,是保證隱框、半隱框玻璃幕墻安全性的關鍵材料。中性硅酮結構密封膠有單組份之分,單組份硅酮結構密封膠靠吸收空氣中水分而固化,因此,單組份硅酮結構密封膠的固化時間較長,一般需要14—21天,雙組份固化時間較短,一般為7—10天左右,硅酮結構密封膠在完全固化前,其粘結拉伸強度是很弱的,因此,玻璃幕墻構件在打注結構膠后,應在溫度20℃、濕度50%以上的干凈室內養護,待完全固化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幕墻工程使用的硅酮結構密封膠,應選用法定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在使用前必須對幕墻工程選用的鋁合金型材、玻璃、雙面膠帶、硅酮耐候密封膠、塑料泡沫棒等與硅酮結構密封膠接觸的材料做相容性試驗和粘結剝離性試驗,試驗合格后才能進行打膠。
9.1.9 立柱和橫梁等主要受力構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應經計算確定,且鋁合金型材壁厚不應小于3.0mm,鋼型材壁厚不應小于3.5 mm。
說明:
9.1.9 本條規定有雙重含意,一是說幕墻的立柱和橫梁等主要受力桿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應經計算確定,但又規定了最小壁厚,即如計算的壁厚小于規定的最小壁厚時,應取最小壁厚值,即如計算的壁厚大于規定的最小壁厚時,應取計算值,這主要是由于某些構造要求無法計算,為保證幕墻的安全可靠而采取的雙控措施。
9.1.10 隱框、半隱框幕墻構件中板材與金屬框之間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應分別計算風荷載標準值和板材自重標準值作用下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并取其較大值,且不得小于7.0 mm。
說明:
9.1.10 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是保證半隱框、隱框玻璃幕墻安全的關鍵環節之一,當采用半隱框、隱框幕墻時,硅酮結構密封膠的粘結寬度一定要通過計算來確定。當計算的粘結寬度小于規定的最小值時則采用最小值,當計算值大于規定的最小值時則采用計算值。
9.1.11 硅酮結構密封膠應打注飽滿,并應在溫度15—30℃、相對濕度50%以上、潔凈的室內進行;不得在現場墻上打注。
9.1.12 幕墻的防火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根據防火材料的耐火極限決定防火層的厚度和寬度,并應在樓板處形成防火帶。
2 防火層應采取隔離措施。防火層的襯板應采用經防腐處理且厚度不小于1.5 mm的鋼板,不得采用鋁板。
3 防火層的密封材料應采用防火密封膠。
4 防火層與玻璃不應直接接觸,一塊玻璃不應跨兩個防火分區。
9.1.13 主體結構與幕墻連接的各種預埋件,其數量、規格、位置和防腐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說明:
9.1.13 幕墻工程使用的各種預埋件必須經過計算確定,以保證其具有足夠的承載力。為了保證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牢固可靠,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的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按設計要求的數量、位置和方法進行埋設,埋設位置應正確。施工過程中如將預埋件的防腐層損壞,應按設計要求重新對其進行防腐處理。
9.1.14 的金屬框架與主體結構預埋件的連接、立柱與橫梁的連接及幕墻面板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必須牢固。
9.1.15 單元幕墻連接處和吊掛處的鋁合金型材的壁厚應通過計算確定,并不得小于5.0 mm。
說明:
9.1.15 本條所提到單元幕墻連接處和吊掛處的壁厚,是按照板塊的大小、自重及材質、連接型式嚴格計算的,并留有一定的安全系數,壁厚計算值如果大于5mm,應取計算值,如果壁厚計算值小于5 mm,應取5 mm。
9.1.16 幕墻的金屬框架與主體結構應通過預埋件連接,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混凝土施工時埋入,預埋件的位置應準確。當沒有條件采用預埋件連接時,應采用其他可靠的連接措施,并應通過試驗確定其承載力。
說明:
9.1.16 幕墻構件與混凝土結構的連接一般是通過預埋件實現的。預埋件的錨固鋼筋是錨固作用的主要來源,混凝土對錨固鋼筋的粘結力是決定性的,因此預埋件必須在混凝土澆灌前埋入,施工時混凝土必須振搗密實。目前實際施工中,往往由于放入預埋件時,未采取有效措施來固定預埋件,混凝土澆鑄時往往使預埋件偏離設計位置,影響立柱的連接,甚至無法使用。因此應將預埋件可靠地固定在模板上或鋼筋上。
當施工未設預埋件、預埋件漏放、預埋件偏離設計位置、設計變更、舊建筑加裝幕墻時,往往要使用后置埋件。采用后置埋件(膨脹螺栓或化學螺栓)時,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進行現場拉拔試驗。
9.1.17 主柱應采用螺栓與角碼連接,螺栓直徑應經過計算,并不應小于10 mm。不同金屬材料接觸時應采用絕緣墊片分隔。
9.1.18 幕墻的抗震縫、伸縮縫、沉降縫等部位的處理應保證縫的使用功能和飾面的完整性。
9.1.19 幕墻工程的設計應滿足維護和清潔的要求。
9.2 玻璃幕墻工程
9.2.1 本節適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 m、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隱框玻璃幕墻、半隱框玻璃幕墻、明框玻璃幕墻、全玻璃幕墻及點支承玻璃幕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9.2.1 本條所規定的玻璃幕墻適用范圍,參照了《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96)的規定,建筑高度大于150 m的玻璃幕墻工程目前尚無國家或行業的設計和施工標準,故不包含在本規范規定的范圍內。
主控項目
9.2.2 玻璃幕墻工程所使用的各種材料、構件和組件的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工程技術規范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材料、構件、組件的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材料的復驗報告。
9.2.3 玻璃幕墻的造型和立面分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9.2.4 玻璃幕墻使用的玻璃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幕墻應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種、規格、顏色、光學性能及安裝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
2 幕墻玻璃的厚度不應小于6.0 mm。全玻璃幕墻肋玻璃的厚度不應小于12 mm。
3 幕墻的中空玻璃應采用雙道密封。明框幕墻的中空玻璃應采用聚硫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隱框和半隱框幕墻的中空玻璃應采用硅酮結構密封膠及丁基密封膠;鍍膜面應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4 幕墻的夾層玻璃應采用聚乙烯醇縮丁醛(PVB)膠片干法加工夾層玻璃。點支承玻璃幕墻夾層膠片(PVB)厚度不應小于0.76 mm。
5 鋼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損傷;8.0 mm以下的鋼化玻璃應進行引爆處理。
6 所有幕墻玻璃均應進行邊緣處理。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說明:
9.2.4 本條規定幕墻應使用安全玻璃,安全玻璃時指夾層玻璃和鋼化玻璃,但不包括半鋼化玻璃。夾層玻璃是一種性能良好的安全玻璃,它的制作方法是用聚乙烯醇縮丁醛膠片(PVB)將兩塊玻璃牢固地粘結起來,受到外力沖擊時,玻璃碎片粘在PVB膠片上,可以避免飛濺傷人 。鋼化玻璃是普通玻璃加熱后急速冷卻形成的,被打破時變成很多細小無銳角的碎片,不會造成割傷。半鋼化玻璃雖然強度也比較大,但其破碎時仍然會形成銳利的碎片,因而不屬于安全玻璃。
9.2.5 玻璃幕墻與主體結構連接的各種預埋件、連接件、緊固件必須安裝牢固,其數量、規格、位置、連接方法和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9.2.6 各種連接件、緊固件的螺栓應有防松動措施;焊接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焊接規范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9.2.7 隱框或半隱框玻璃幕墻,每塊玻璃下端應設置兩個鋁合金或不銹鋼托條,其長度不應小于100 mm,厚度不應小于2 mm,托條外端應低于玻璃外表面2 mm。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9.2.8 明框玻璃幕墻的玻璃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玻璃槽口與玻璃的配合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2 玻璃與構件不得直接接觸,玻璃四周與構件凹槽底部應保持一定的空隙,每塊玻璃下部應至少放置兩塊寬度與槽口寬度相同、長度不小于100 mm的彈性定位墊塊;玻璃兩邊嵌入量及空隙應符合設計要求。
3 玻璃四周橡膠條的材質、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鑲嵌應平整,橡膠條長度應比邊框內槽長1.5%—2.0%,橡膠條在轉角處應斜面斷開,并應用粘結劑粘結牢固后嵌入槽內。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施工記錄。
9.2.9 高度超過4 m的全玻璃幕墻應吊掛在主體結構上,吊夾具應符合設計要求,玻璃與玻璃,玻璃與玻璃肋之間的縫隙,應采用硅酮結構密封膠填嵌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9.2.10 點支承玻璃幕墻應采用帶萬向頭的活動不銹鋼爪,其鋼爪間的中心距離應大于250 mm。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9.2.11 玻璃幕墻四周、玻璃幕墻內表面與主體結構之間的連接節點、各種變形縫、墻角的連接節點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9.2.12 玻璃幕墻應無滲漏。
檢驗方法:在易滲漏部位進行淋水檢查。
9.2.13 玻璃幕墻結構膠和密封膠的打注應飽滿、密實、連續、均勻、無氣泡,寬度和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9.2.14 玻璃幕墻開啟窗的配件應齊全,安裝應牢固,安裝位置和開啟方向、角度應正確;開啟應靈活,關閉應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開啟和關閉檢查。
9.2.15 玻璃幕墻的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結構的防雷裝置可靠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9.2.16 玻璃幕墻表面應平整、潔凈;整幅玻璃的色澤應均勻一致;不得有污染和鍍膜損壞。
檢驗方法:觀察。
9.2.17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哥9.2.17的規定。
表9.2.17 每平方米玻璃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質量要求 | 檢驗方法 |
1 | 明顯劃傷和長度<100mm的輕微劃傷 | 不允許 | 觀察 |
2 | 長度≤100mm的輕微劃傷 | ≤8條 | 用鋼尺檢查 |
3 | 擦傷總面積 | ≤500mm2 | 用鋼尺檢查 |
9.2.18 一個分格鋁合金型材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9.2.18的規定。
表9.2.18 一個分格鋁合金型材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質量要求 | 檢驗方法 |
1 | 明顯劃傷和長度<100mm的輕微劃傷 | 不允許 | 觀察 |
2 | 長度≤100mm的輕微劃傷 | ≤2條 | 用鋼尺檢查 |
3 | 擦傷總面積 | ≤500mm2 | 用鋼尺檢查 |
9.2.19 明框玻璃幕墻的外露框或壓條應橫平豎直,顏色、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壓條安裝應牢固。單元玻璃幕墻的單元拼縫或隱框玻璃幕墻的分格玻璃拼縫應橫平豎直、均勻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
9.2.20 玻璃幕墻的密封膠縫應橫平豎直、深淺一致、寬窄均勻、光滑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9.2.21 防火、保溫材料填充應飽滿、均勻,表面應密實、平整。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2.22 玻璃幕墻隱蔽節點的遮封裝修應牢固、整齊、美觀。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9.2.23 明框玻璃幕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9.2.23的規定。
表9.2.23 明框玻璃幕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幕墻垂直度 | 幕墻高度≤30m | 10 | 用經緯儀檢查 |
30m<幕墻高度≤60m | 15 | |||
60m<幕墻高度≤90m | 20 | |||
幕墻高度>90m | 25 | |||
2 | 幕墻水平度 | 幕墻幅寬≤35m | 5 | 用水平儀檢查 |
幕墻幅寬>35m | 7 | |||
3 | 構件直線度 | 2 | 用2 m靠尺和塞尺檢查 | |
4 | 構件水平度 | 構件長度≤2m | 2 | 用水平儀檢查 |
構件長度>2m | 3 | |||
5 | 相鄰構件錯位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
6 | 分格框對角線長度差 | 對角線長度≤2m | 3 | 用鋼尺檢查 |
對角線長度>2m | 4 |
9.2.24 隱框、半隱框玻璃幕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9.2.24的規定。
表9.2.24 隱框、半隱框玻璃幕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幕墻垂直度 | 幕墻高度≤30m | 10 | 用經緯儀檢查 |
30m<幕墻高度≤60m | 15 | |||
60m<幕墻高度≤90m | 20 | |||
幕墻高度>90m | 25 | |||
2 | 幕墻水平度 | 層高≤3m | 3 | 用水平儀檢查 |
層高>3m | 5 | |||
3 | 幕墻表面平整度 | 2 | 用2 m靠尺和塞尺檢查 | |
4 | 板材立面垂直度 | 2 | 用垂直檢測尺檢查 | |
5 | 板材上沿水平度 | 2 | 用1m水平尺和鋼直尺檢查 | |
6 | 相鄰板材板角錯位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
7 | 陽角方正 | 2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
8 | 接縫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
9 | 接縫高低差 | 1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
10 | 接縫寬度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9.3 金屬幕墻工程
9.3.1 本節適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50m的金屬幕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9.3.1 本條所規定的金屬幕墻適用范圍,參照了《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33—2001)的規定,建筑高度大于150 m的金屬幕墻工程目前尚無國家或行業的設計和施工標準,故不包含在本規范規定的范圍內。
主控項目
9.3.2 金屬幕墻工程所使用的各種材料和配件,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工程技術規范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說明:
9.3.2 金屬幕墻工程所使用的各種材料、配件大部分都有國家標準,應按設計要求嚴格檢查材料產品合格證書及性能檢測報告、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復驗報告。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嚴禁使用。
9.3.3 金屬幕墻的造型和立面分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9.3.4 金屬面板的品種、規格、顏色、光澤及安裝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進場驗收記錄。
9.3.5 金屬幕墻主體結構上的預埋件、后置埋件的數量、位置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拉拔力檢測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3.6 金屬幕墻的金屬框架立柱與主體結構預埋件的連接、立柱與橫梁的連接、金屬面板的安裝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3.7 金屬幕墻的防火、保溫、防潮材料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應密實、均勻、厚度一致。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3.8 金屬框架及連接件的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9.3.9 金屬幕墻的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結構的防雷裝置可靠連接。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說明:
9.3.9 金屬幕墻結構中自上而下的防雷達裝置與主體結構的防雷裝置可靠連接十分重要,導線與主體結構連接時應除掉表面的保護層,與金屬直接連接。幕墻的防雷裝置應由建筑設計單位認可。
9.3.10 各種變形縫、墻角的連接節點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3.11 金屬幕墻的板縫注膠應飽滿、密實、連續、均勻、無氣泡,寬度和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9.3.12 金屬幕墻應無滲漏。
檢驗方法:在易滲漏部位進行淋水檢查。
一般項目
9.3.13 金屬板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
9.3.14 金屬幕墻的壓條應平直、潔凈、接口嚴密、安裝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9.3.15 金屬幕墻的密封膠縫應橫增豎直、深淺一致、寬窄均勻、光滑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
9.3.16 金屬幕墻上的滴水線、流水坡向應正確、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用水平尺檢查。
9.3.17 每平方米金屬板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9.3.17的規定。
表9.3.17 每平方米金屬板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質量要求 | 檢驗方法 |
1 | 明顯劃傷和長度>100mm的輕微劃傷 | 不允許 | 觀察 |
2 | 長度≤100mm的輕微劃傷 | ≤8條 | 用鋼尺檢查 |
3 | 擦傷總面積 | ≤500mm2 | 用鋼尺檢查 |
9.3.18 金屬幕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9.3.18的規定。
表9.3.18 金屬幕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1 | 幕墻垂直度 | 幕墻高度≤30m | 10 | 用經緯儀檢查 |
30m<幕墻高度≤60m | 15 | |||
60m<幕墻高度≤90m | 20 | |||
幕墻高度>90m | 25 | |||
2 | 幕墻水平度 | 層高≤3m | 3 | 用水平儀檢查 |
層高>3m | 5 | |||
3 | 幕墻表面平整度 | 2 | 用2 m靠尺和塞尺檢查 | |
4 | 板材立面垂直度 | 3 | 用垂直檢測尺檢查 | |
5 | 板材上沿水平度 | 2 | 用1m水平尺和鋼直尺檢查 | |
6 | 相鄰板材板角錯位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
7 | 陽角方正 | 2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
8 | 接縫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
9 | 接縫高低差 | 1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
10 | 接縫寬度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9.4 石材幕墻工程
9.4.1 本節適用于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抗震設防烈度不大于8度的石材幕墻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9.4.1 本條所規定的石材幕墻適用范圍,參照了《金屬與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33—2001)的規定。對于建筑高度大于100 m的石材幕墻工程,由于我國目前尚無國家或行業的設計和施工標準,故不包含在本規范規定的范圍內。
主控項目
9.4.2 石材幕墻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工程技術規范的規定。石材的彎曲強度不應小于8.0MPa;吸水率應小于0.8%。石材幕墻的鋁合金掛件厚度不應小于4.0mm,不銹鋼掛件厚度不應小于3.0mm。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材料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說明:
9.4.2 石材幕墻所用的主要材料如石材的彎曲強度、金屬框架桿件和金屬掛件的壁厚應經過設計計算確定。本條款規定了最小限值,如計算值低于最小限值時,應取最小限值,這是為了保證石材幕墻安全而采取的雙控措施。
9.4.3 石材幕墻的造型、立面分格、顏色、光澤、花紋和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說明:
9.4.3 由于石材幕墻的飾面板大都是選用天然石材,同一品種的石材在顏色、光澤和花紋上容易出現很大的差異;在工程施工中,又經常出現石材排版放樣時,石材幕墻的立面分格與設計分格有很大的出入;這些問題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石材幕墻整體的裝飾效果。本條要求石材幕墻的石材樣品和石材的施工分格尺寸放樣圖應符合設計要求并取得設計的確認。
9.4.4 石材孔、槽的數量、深度、位置、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進場驗收記錄或施工記錄。
說明:
9.4.4 石板上用于安裝的鉆孔或開槽是石板受力的主要部位,加工時容易出現位置不正、數量不足、深度不夠或孔槽壁太薄等質量問題,本條要求對石板上孔或槽的位置、數量、深度以及孔或槽的壁厚進行進場驗收;如果是現場開孔或開槽,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應對其進行抽檢,并做好施工記錄。
9.4.5 石材幕墻主體結構上的預埋件和后置埋件的位置、數量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拉拔力檢測報告和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4.6 石材幕墻的金屬框架立柱與主體結構預埋件的連接、立柱與橫梁的連接、連接件與金屬框架的連接、連接件與石材面板的連接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4.7 金屬框架的連接件和防腐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4.8 石材幕墻的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結構防雷裝置可靠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9.4.9 石材幕墻的防火、保溫、防潮材料的設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填充應密實、均勻、厚度一致。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9.4.10 各種結構變形縫、墻角的連接節點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9.4.11 石材表面和板縫的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說明:
9.4.11 本條是考慮目前石材幕墻在石材表面處理上有不同做法,有些工程設計要求在石材表面涂刷保護劑,形成一層保護膜,有些工程設計要求石材表面不作任何處理,以保持天然石材本色的裝飾效果;在石材板縫的做法上也有開縫和密封縫的不同做法,在施工質量驗收時應符合設計要求。
9.4.12 石材幕墻的板縫注膠應飽滿、密實、連續、均勻、無氣泡,板縫寬度和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9.4.13 石材幕墻應無滲漏。
檢驗方法:在易滲漏部位進行淋水檢查。
一般項目
9.4.14 石材幕墻表面應平整、潔凈,無污染、缺損和裂痕。顏色和花紋應協調一致,無明顯色差,無明顯修痕。
檢驗方法:觀察。
說明:
9.4.14 石材幕墻要求石板不能有影響其彎曲強度的裂縫。石板進場安裝前應進行參拼,拼對石材表面花紋紋路,以保證幕墻整體觀感無明顯色差,石材表面紋路協調美觀。天然石材的修痕應力求與石材表面質感和光澤一致。
9.4.15 石材幕墻的壓條應平直、潔凈、接口嚴密、安裝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9.4.16 石材接縫應橫平豎直、寬窄均勻;陰陽角石板壓向應正確,板邊合縫應順直;凸凹線出墻厚度應一致,上下口應平直;石材面板上洞口、槽邊應套割吻合,邊緣應整齊。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9.4.17 石材幕墻的密封膠縫應橫平豎直、深淺一致、寬窄均勻、光滑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
9.4.18 石材幕墻上的滴水線、流水坡向應正確、順直。
檢驗方法:觀察;用水平尺檢查。
9.4.19 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9.4.19的規定。
表9.4.19 每平方米石材的表面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質量要求 | 檢驗方法 |
1 | 明顯劃傷和長度>100mm的輕微劃傷 | 不允許 | 觀察 |
2 | 長度≤100mm的輕微劃傷 | ≤8條 | 用鋼尺檢查 |
3 | 擦傷總面積 | ≤500mm2 | 用鋼尺檢查 |
9.4.20 石材幕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9.4.20的規定。
表9.4.20 石材幕墻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光面 | 麻面 | ||||
1 | 幕墻垂直度 | 幕墻高度≤30m | 10 | 用經緯儀檢查 | |
30m<幕墻高度≤60m | 15 | ||||
60m<幕墻高度≤90m | 20 | ||||
幕墻高度>90m | 25 | ||||
2 | 幕墻水平度 | 3 | 用水平儀檢查 | ||
3 | 板材立面垂直度 | 3 | 用水平儀檢查 | ||
4 | 板材上沿水平度 | 2 | 用1m水平尺和鋼直尺檢查 | ||
5 | 相鄰板材板角錯位 | 1 | 用鋼直尺檢查 | ||
6 | 陽角方正 | 2 | 3 | 用垂直檢測尺檢查 | |
7 | 接縫直線度 | 2 | 4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
8 | 接縫高低差 | 3 | 4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
9 | 接縫寬度 | 1 | —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
10 | 板材立面垂直度 | 1 | 2 | 用鋼直尺檢查 |
10 涂飾工程
10.1 一般規定
10.1.1 本章適用于水性涂料涂飾、溶劑型涂料涂飾、美術涂飾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10.1.2 涂飾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涂飾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3 施工記錄。
說明:
10.1.2 涂飾工程所選用的建筑涂料,其各項性能應符合下述產品標準的技術指標。
1 《合成樹脂乳液砂壁狀建筑涂料》 JG/T24
2 《合成樹脂乳液外墻涂料》 GB/T9755
3 《合成樹脂乳液內墻涂料》 GB/T9756
4 《溶劑型外墻涂料》 GB/T9757
5 《復層建筑涂料》 GB/T9779
6 《外墻無機建筑涂料》 JG/T25
7 《飾面型防火涂料通用技術標準》 GB12441
8 《水泥地板用漆》 HG/T2004
9 《水溶性內墻涂料》 JC/T423
10《多彩內墻涂料》 JG/T003
11《聚氨酯清漆》 HG2454
12《聚氨酯磁漆》 HG/T2660
10.1.3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室外涂飾工程每一棟樓的同類涂料涂飾的墻面每500—1000m2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 m2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室內涂飾工程同類涂料涂飾墻面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涂飾面積30 m2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0.1.4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室外涂飾工程每100 m2應至少檢查一處,每處不得小于10 m2。
2 室內涂飾工程每個檢驗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10.1.5 涂飾工程的基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層基層在涂飾涂料前應涂刷抗堿封閉底漆。
2 舊墻面在涂飾涂料前應清除疏松的舊裝修層,并涂刷界面劑。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層涂刷溶劑型涂料時,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時,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層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基層膩子應平整、堅實、牢固,無粉化、起皮和裂縫;內墻膩子的粘結強度應符合《建筑室內用膩子》(JG/T3049)的規定。
5 廚房、衛生間墻面必須使用耐水膩子。
說明:
10.1.5 不同類型的涂料對混凝土或抹灰基層含水率的要求不同,涂刷溶劑涂料時,參照國際一般做法規定為不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時,基層含水率控制在10%以下時裝飾質量較好,同時,國內外建筑涂料產品標準對基層含水率的要求均在10%左右,故規定涂刷乳液型涂料時基層含水率不大于10%。
10.1.6 水性涂料涂飾工程施工的環境溫度應在5—35℃之間。
10.1.7 涂飾工程應在涂層養護期滿后進行質量驗收。
10.2 水性涂料涂飾工程
10.2.1 本節適用于乳液型涂料、無機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飾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10.2.2 水性涂料涂飾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種、型號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10.2.3 水性涂料涂飾工程的顏色、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10.2.4 水性涂料涂飾工程應涂飾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10.2.5 水性涂料涂飾工程的基層處理應符合本規范第10.1.5條的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10.2.6 薄涂料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0.2.6的規定
表10.2.6 薄涂料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普通涂飾 | 高級涂飾 | 檢驗方法 |
1 | 顏色 | 均勻一致 | 均勻一致 | 觀察 |
2 | 泛堿、咬色 | 允許少量輕微 | 不允許 | |
3 | 流墜、疙瘩 | 允許少量輕微 | 不允許 | |
4 | 砂眼、刷紋 | 允許少量輕微砂眼、刷紋通順 | 無砂眼,無刷紋 | |
5 | 裝飾線、分色線直線度允許偏差(mm) | 2 | 1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10.2.7 厚涂料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0.2.7的規定。
表10.2.7 厚涂料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普通涂飾 | 高級涂飾 | 檢驗方法 |
1 | 顏色 | 均勻一致 | 均勻一致 | 觀察 |
2 | 泛堿、咬色 | 允許少量輕微 | 不允許 | |
3 | 點狀分布 | — | 疏密均勻 |
10.2.8 復合涂料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0.2.8的規定。
表10.2.8 復合涂料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質量要求 | 檢驗方法 |
1 | 顏色 | 均勻一致 | 觀察 |
2 | 泛堿、咬色 | 不允許 | |
3 | 噴點疏密程度 | 均勻,不允許連片 |
10.2.9 涂層與其他裝修材料和設備銜接處應吻合,界面應清晰。
檢驗方法:觀察。
10.3 溶劑型涂料涂飾工程
10.3.1 本節適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機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劑型涂料涂飾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10.3.2 溶劑型涂料涂飾工程所選用涂料的品種、型號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10.3.3 溶劑型涂料涂飾工程的顏色、光澤、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10.3.4 溶劑型涂料涂飾工程應涂飾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銹。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10.3.5 溶劑型涂料涂飾工程的基層處理應符合本規范第10.2.5條的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一般項目
10.3.6 色漆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0.3.6的規定。
表10.3.6 色漆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變通涂飾 | 高級涂飾 | 檢驗方法 |
1 | 顏色 | 均勻一致 | 均勻一致 | 觀察 |
2 | 光澤、光滑 | 光澤基本均勻光滑無擋手感 | 光澤均勻一致光滑 | 觀察、手摸檢查 |
3 | 刷紋 | 刷紋通順 | 無刷紋 | 觀察 |
4 | 裹棱、流墜、皺皮 | 明顯處不允許 | 不允許 | 觀察 |
5 | 裝飾線、分色線直線度允許偏差(mm) | 2 | 1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注:無光色漆不檢查光澤。
10.3.7 清漆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0.3.7的規定。
表10.3.7 漆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普通涂飾 | 高級涂飾 | 檢驗方法 |
1 | 顏色 | 基本一致 | 均勻一致 | 觀察 |
2 | 木紋 | 棕眼刮平、木紋清楚 | 棕眼刮平、木紋清楚 | 觀察 |
3 | 光澤、光滑 | 光澤基本均勻光滑無擋手感 | 光澤均勻一致光滑 | 觀察、手摸檢查 |
4 | 刷紋 | 無刷紋 | 無刷紋 | 觀察 |
5 | 裹棱、流墜、皺皮 | 明顯處不允許 | 不允許 | 觀察 |
10.3.8 涂層與其他裝修材料和設備銜接處應吻合,界面應清晰。
檢驗方法:觀察。
10.4 美術涂飾工程
10.4.1 本節適用于套色涂飾、滾花涂飾、仿花紋涂飾等室內外美術涂飾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10.4.2 美術涂飾所用材料的品種、型號和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10.4.3 美術涂飾工程應涂飾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有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銹。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10.4.4 美術涂飾工程的基層處理應符合本規范第10.1.5條的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10.4.5 美術涂飾的套色、花紋和圖案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
一般項目
10.4.6 美術涂飾表面應潔凈,不得有流墜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
10.4.7 仿花紋涂飾的飾面應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紋理。
檢驗方法:觀察。
10.4.8 套色涂飾的圖案不得移位,紋理和輪廓應清晰。
檢驗方法:觀察。
11 裱糊與軟包工程
11.1 一般規定
11.1.1 本章適用于裱糊、軟包等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11.1.1 軟包工程包括帶內襯軟包及不帶內襯軟包兩種。
11.1.2 裱糊與軟包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裱糊與軟包工程的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飾面材料的樣板及確認文件。
3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4 施工記錄。
11.1.3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同一品種的裱糊或軟包工程每50間(大面積房間和走廊按施工面積30m2為一間)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1.1.4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裱糊工程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間,不足3間時應全數檢查。
2 軟包工程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間,不足6間時應全數檢查。
11.1.5 裱糊前,基層處理質量應達到下列要求: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層墻面在刮膩子前應涂刷抗堿封閉底漆。
2 舊墻面在裱糊前應清除疏松的舊裝修層,并涂刷界面劑。
3 混凝土或抹灰基層含水率不得大于8%;木材基層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 基層膩子應平整、堅實、牢固,無粉化、起皮和裂縫;膩子的粘結強度應符合《建筑室內用膩子》(JG/T3049)N型的規定。
5 基層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陰陽角方正應達到本規范第4.2.11條高級抹灰的要求。
6 基層表面顏色應一致。
7 裱糊前應用封閉底膠涂刷基層。
說明:
11.1.5 基層的質量與裱糊工程的質量有非常密切的關系;故作出本條規定。
1 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抹灰基層如不涂刷抗堿封閉底漆,基層泛堿會導致裱糊后的壁紙變色。
2 舊墻面疏松的舊裝修層如不清除,將會導致裱糊后的壁紙起鼓或脫落。清除后的墻面仍需達到裱糊對基層的要求。
3 基層含水率過大時,水蒸氣會導致壁紙表面起鼓。
4 膩子與基層粘結不牢固,或出現粉化、起皮和裂縫,均會導致壁紙接縫處開裂,甚至脫落,影響裱糊質量。
5 抹灰工程的表面平整度、立面垂直度及陰陽角方正等質量均對裱糊質量影響很大,如其質量達不到高級抹灰的質量要求,將會造成裱糊時對花困難,并出現離縫和搭接現象,影響整體裝飾效果,故抹灰質量應達到高級抹灰的要求。
6 如基層顏色不一致,裱糊后會導致壁紙表面發花,出現色差,特別是對遮蔽性較差的壁紙,這種現象將更嚴重。
7 底膠能防止膩子粉化,并防止基層吸水,為粘貼壁紙提供一個適宜的表面,還可使壁紙在對花、校正位置時易于滑動。
11.2 裱糊工程
11.2.1 本章適用于聚氯乙烯塑料壁紙、復合紙質壁紙、墻布等裱糊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11.2.2 壁紙、墻布的種類、規格、圖案、顏色和燃燒性能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性能檢測報告。
11.2.3 裱糊工程基層處理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第11.1.5條的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11.2.4 裱糊后各幅拼接應橫平豎直,拼接處花紋、圖案應吻合,不離縫,不搭接,不顯拼縫。
檢驗方法:觀察;拼縫檢查距離墻面1.5m處正視。
11.2.5 壁紙、墻布應粘貼牢固,不得有漏貼、補貼、脫層、空鼓和翹邊。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一般項目
11.2.6 裱糊后的壁紙、墻布表面應平整,色澤一致,不得有波紋起伏、氣泡、裂縫、皺折及斑污,斜視時應無膠痕。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說明:
11.2.6 裱糊時,膠液極易從拼縫中擠出,如不及時擦去,膠液干后壁紙表面會產生亮帶,影響裝飾效果。
11.2.7 復合壓花壁紙的壓痕及發泡壁紙的發泡層應無損壞。
檢驗方法:觀察。
11.2.8 壁紙、墻布與各種裝飾線、設備線盒應交接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
11.2.9 壁紙、墻布邊緣應平直整齊,不得有紙毛、飛刺。
檢驗方法:觀察。
11.2.10 壁紙、墻布陰角處搭接應順光,陽角處應無接縫。
檢驗方法:觀察。
說明:
11.2.10 裱糊時,陰陽角均不能有對接縫,如有對接縫極易開膠、破裂,且接縫明顯,影響裝飾效果。陽角處應包角壓實,陰角處應順光搭接,這樣可使拼縫看起來不明顯。
11.3 軟包工程
11.3.1 本節適用于墻面、門等軟包工程的質量驗收。
主控項目
11.3.2 軟包面料、內襯材料及邊框的材質、顏色、圖案、燃燒性能等級和木材的含水率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說明:
11.3.2 木材含水率太高,在施工后的干燥過程中,會導致木材翹曲、開裂、變形,直接影響到工程質量。故應對其含水率進行進場驗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性能檢測報告。
11.3.3 軟包工程的安裝位置及構造做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11.3.4 軟包工程的龍骨、襯板、邊框應安裝牢固,無翹曲,拼縫應平直。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
11.3.5 單塊軟包面料不應有接縫,四周應繃壓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說明:
11.3.5 如不繃壓嚴密,經過一段時間,軟包面料會因失去張力而出現下垂及皺折;單塊軟包上的面料的本色,其色澤和木紋如相差較大,均會影響到裝飾效果,故制定此條。
一般項目
11.3.6 軟包工程表面應平整、潔凈,無凹凸不平及皺折;圖案應清晰、無色差,整體應協調美觀。
檢驗方法:觀察。
11.3.7 軟包邊框應平整、順直、接縫吻合。其表面涂飾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第10章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11.3.8 清漆涂飾木制邊框的顏色、木紋應協調一致。
檢驗方法:觀察。
11.3.9 軟包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1.3.9的規定。
表11.3.9 軟包工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垂直度 | 3 | 用1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邊框寬度、高度 | 0;—2 | 用鋼尺檢查 |
3 | 對角線長度差 | 3 | 用鋼尺檢查 |
4 | 裁口、線條接縫高低差 | 1 | 用鋼直尺和塞尺檢查 |
12 細部工程
12.1 一般規定
12.1.1 本章適用于下列要項工程的質量驗收:
1 櫥柜制作與安裝。
2 窗簾盒、窗臺板、散熱器罩制作與安裝。
3 門窗套制作與安裝。
4 護欄和扶手制作與安裝。
5 花飾制作與安裝。
說明:
12.1.1 櫥柜、窗簾盒、窗臺板、散熱器罩、門窗套、護欄、扶手、花飾等制作與安裝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中的比重越來越大。國家標準《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第十一章第十節“細木制品工程”的內容已經不能滿足新材料、新技術的發展要求,故本章不限定材料的種類,以利于創新和提高裝飾裝修水平。
12.1.2 細部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文件和記錄:
1 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
2 材料的產品合格證書、性能檢測報告、進場驗收記錄和復驗報告。
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 施工記錄。
說明:
12.1.2 驗收時檢查施工圖、設計說明及其他設計文件,有利于強化設計的重要性,為驗收提供依據,避免口頭協議造成扯皮。材料進場驗收、復驗、隱蔽工程驗收、施工記錄是施工過程控制的重要內容,是工程質量的保證。
12.1.3 細部工程應對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進行復驗。
說明:
12.1.3 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過高會污染室內環境,進行復驗有利于核查是否符合要求。
12.1.4 細部工程應對下列部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
1 預埋件(或后置埋件)。
2 護欄與預埋件的連接節點。
12.1.5 各分項工程的檢驗批應按下列規定劃分:
1 同類制品每50間(處)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間(處)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 每部樓梯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2.2 櫥柜制作與安裝工程
12.2.1 本節適用于位置固定的壁柜、吊柜等櫥柜制作與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12.2.1 本條適用于位置固定的壁柜、吊柜等櫥柜制作、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不包括移動式櫥柜和家具的質量驗收。
12.2.2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至少抽查3間(處),不足3間(處)時應全數檢查。
主控項目
12.2.3 櫥柜制作與安裝所用材料的材質和規格、木材的燃燒性能等級和含水率、花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復驗報告。
12.2.4 櫥柜安裝預埋件或后置埋件的數量、規格、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12.2.5 櫥柜的造型、尺寸、安裝位置、制作和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櫥柜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手扳檢查。
12.2.6 櫥柜配件的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配件應齊全,安裝應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手扳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
12.2.7 櫥柜的抽屜和柜門應開關靈活、回位正確。
檢驗方法:觀察;開啟和關閉檢查。
說明:
12.2.7 櫥柜抽屜、柜門開閉頻繁,應靈活、回位正確。
一般項目
12.2.8 櫥柜表面應平整、潔凈、色澤一致,不得有裂縫、翹曲及損壞。
檢驗方法:觀察。
12.2.9 櫥柜裁口應順直、拼縫應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
12.2.10 櫥柜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2.2.10的規定。
說明:
12.2.10 櫥柜安裝允許偏差指標是參考北京市標準《高級建筑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DBJ是01—27—96)第7.6條“高檔固定家具”制定的。
表12.2.10 櫥柜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外型尺寸 | 3 | 用鋼尺檢查 |
2 | 立面垂直度 | 2 | 用1m垂直檢測尺檢查 |
3 | 門與框架的平等度 | 2 | 用鋼尺檢查 |
12.3 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制作與安裝工程
12.3.1 本節適用于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制作與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說明:
12.3.1 本條適用于窗簾盒、散熱器罩和窗臺板制作、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窗簾盒有木材、塑料、金屬等多種材料做法,散熱器罩以木材為主,窗臺板有木材、天然石材、水磨石等多種材料做法。
12.3.2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3間(處),不足3間(處)時應全數檢查。
主控項目
12.3.3 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制作與安裝所使用材料的材質的規格、木材的燃燒性能等級和含水率、花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復驗報告。
12.3.4 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的造型、規格、尺寸、安裝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的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手扳檢查。
12.3.5 窗簾盒配件的品種、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
檢驗方法:手扳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
一般項目
12.3.6 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表面應平整、潔凈、線條順直、接縫嚴密、色澤一致,不得有裂縫、翹曲及損壞。
檢驗方法:觀察。
12.3.7 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與墻、窗框的銜接應嚴密,密封膠縫應順直、光滑。
檢驗方法:觀察。
12.3.8 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2.3.8的規定。
表12.3.8 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器罩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水平度 | 2 | 用1m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
2 | 上口、下口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3 | 兩端距窗洞口長度差 | 2 | 用鋼直尺檢查 |
4 | 兩端出墻厚度差 | 3 | 用鋼直尺檢查 |
12.4 門窗套制作與安裝工程
12.4.1 本節適用于門窗套制作與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12.4.2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3間(處),不足3間(處)時應全數檢查。
主控項目
12.4.3 門窗套制作與安裝所使用材料的材質、規格、花紋和顏色、木材的燃燒性能等級和含水率、花崗石的放射性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標準的有關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性能檢測報告和復驗報告。
12.4.4 門窗套的造型、尺寸和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手扳檢查。
一般項目
12.4.5 門窗套表面應平整、潔凈、線條順直、接縫嚴密、色澤一致,不得有裂縫、翹曲及損壞。
檢驗方法:觀察。
12.4.6 門窗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2.4.6的規定。
表12.4.6 門窗套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正、側面垂直度 | 3 | 用1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門窗套上口水平度 | 1 | 用1m水平檢測尺和塞尺檢查 |
3 | 門窗套上口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12.5 護欄和扶手制作與安裝工程
12.5.1 本節適用于護欄和扶手制作與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12.5.2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每個檢驗批的護欄和扶手應全部檢查。
說明:
12.5.2 護欄和扶手安全性十分重要,故每個檢驗批的護欄和扶手全部檢查。
主控項目
12.5.3 護欄和扶手制作與安裝所使用材料的材質、規格、數量和木材、塑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進場驗收記錄和性能檢測報告。
12.5.4 護欄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進場驗收記錄。
12.5.5 護欄和扶手安裝預埋件的數量、規格、位置以及護欄與預埋件的連接節點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施工記錄。
12.5.6 護欄高度、欄桿間距、安裝位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護欄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手扳檢查。
12.5.7 護欄玻璃應使用公稱厚度不小于12mm的鋼化玻璃或鋼化夾層玻璃。當護欄一側距樓地面高度為5m及以上時,應使用鋼化夾層玻璃。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檢查產品合格證書和進場驗收記錄。
一般項目
12.5.8 護欄和扶手轉角弧度應符合設計要求,接縫應嚴密,表面應光滑,色澤應一致,不得有裂縫、翹曲及損壞。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
12.5.9 護欄和扶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2.5.9的規定。
表12.5.9 護欄和扶手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1 | 護欄垂直度 | 3 | 用1m垂直檢測尺檢查 |
2 | 欄桿間距 | 3 | 用鋼尺檢查 |
3 | 扶手直線度 | 4 | 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4 | 扶手高度 | 3 | 用鋼尺檢查 |
12.6 花飾制作與安裝工程
12.6.1 本節適用于混凝土、石材、木材、塑料、金屬、玻璃、石膏等花飾安裝工程的質量驗收。
12.6.2 檢查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室外每個檢驗批全部檢查。
2 室內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3間(處);不足3間(處)時應全婁檢查。
主控項目
12.6.3 花飾制作與安裝所使用材料的材質、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產品合格證書和進場驗收記錄。
12.6.4 花飾的造型、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12.6.5 花飾的安裝位置和固定方法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必須牢固。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手扳檢查。
一般項目
12.6.6 花飾表面應潔凈,接縫應嚴密吻合,不得有歪斜、裂縫、翹曲及損壞。
檢驗方法:觀察。
12.6.7 花飾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12.6.7的規定。
表12.6.7 花飾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
室內 | 室外 | ||||
1 | 條型花飾的水平度或垂直度 | 每米 | 1 | 3 | 拉線和用1m垂直檢測尺檢查 |
全長 | 3 | 6 | |||
2 | 單獨花飾中心位置偏移 | 10 | 15 | 拉線和用鋼直尺檢查 |
13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13.0.1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應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6 章的規定。
13.0.2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及其要項工程應按本規范附錄B劃分。
說明:
13.0.2 本規范附錄B列出了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中十個子分部工程及其三十三個分項工程的名稱,本規范第四章到第十二章分別對前九個子分部工程的施工質量提出要求。每章第一節是對子分部工程的一般規定,第二節及以后各節是對各個分項工程的施工質量要求。
與《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JGJ73—91)相比,本規范對驗收的范圍和章節設置做了如下調整;
1 “門窗工程”增加了木門窗制作與安裝的特種門安裝;
2 將“玻璃工程”的內容分別并入相關的“門窗工程”和“輕質隔離墻工程”;
3 “裱糊工程”擴充為“裱糊和軟包工程”;
4 刪去了“刷漿工程”;
5 “花飾工程”擴充為“細部工程”;
6 增加了“幕墻工程”。
13.0.3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按本規范各章一般規定的要求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并按本規范附錄C的格式記錄。
13.0.4 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附錄D的格式記錄。檢驗批的合格判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抽查樣本均應符合本規范主控項目的規定。
2 抽查樣本的80%以上應符合本規范一般項目的規定。其余樣本不得有影響使用功能或明顯影響裝飾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許偏差的檢驗項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過本規范規定允許偏差的1.5倍。
說明:
13.0.4 本規范是決定裝飾裝修工程是否能夠交付使用的質量驗收規范,因此只有一個合格標準。在把握這個合格標準的松嚴程度時,編制組綜合考慮了安全的需要、裝飾效果的需要、技術的發展和目前施工的整體水平。本規范將涉及安全、健康、環保、心肝及主要使用功能方面的要求列為“主控項目”?!耙话沩椖俊贝蟛糠譃橥庥^質量要求,不涉及使用安全??紤]到目前我國裝飾裝修施工水平參差不齊,而某些外觀質量問題返工成本高、效果不理想,故允許有20%以下的抽查樣本存在既不影響使用功能也不明顯影響裝飾效果的缺陷,但是其中有允許偏差的檢驗項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過本規范規定允許偏差的1.5倍。
13.0.5 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附錄E的格式記錄 ,各檢驗批的質量均應達到本規范的規定。
13.0.6 子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附錄F的格式記錄。子分部工程中各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具備本規范各子分部工程規定檢查的文件和記錄。
2 應具備表13.0.6所規定的有關安全和功能檢測項目的合格報告。
3 觀感質量應符合本規范各項工程中一般項目的要求。
表13.0.6 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項目表
項次 | 子分部工程 | 檢 測 項 目 |
1 | 門窗工程 | 1 建筑外墻金屬窗的抗風性能、空氣滲透性能和雨水滲漏性能 2 建筑外墻塑料窗的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和雨水滲漏性能 |
2 | 飾面板(磚)工程 | 1 飾面板后置埋件的現場拉拔強度 2 飾面磚樣板件的粘結強度 |
3 | 幕墻工程 | 1 硅酮結構膠的相容性試驗 2 幕墻后置埋件的現場拉拔強度 3 幕墻的抗風壓性能、空氣滲透性能、雨水滲漏性能及平面變形性能 |
13.0.7 分部工程的質量驗收應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附錄F的格式記錄。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并應按本規范第13.0.6條1至3款的規定進行核查。
當建筑工程只有裝飾裝修分部工程時,該工程應作為單位工程驗收。
說明:
13.07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5.0.5條的規定,分部工程驗收和子分部工程驗收均應按該標準附錄F的格式記錄。在進行裝飾裝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驗收時,直接按照附錄F的格式記錄即可,但在進行裝飾裝修工程的分部工程驗收時,應對附錄F的格式稍加修改,“分項工程名稱”應改為“子分部工程名稱”,“檢驗批數”應改為“分項工程數”。
本條明確規定:分部工程中各子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因此,進行分部工程驗收時,應將子分部工程的驗收結論進行匯總,不必再對子分部工程進行驗收,但應對分部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文件和記錄)、安全和功能檢驗報告及觀感質量進行核查。
13.0.8 有特殊要求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按合同約定加測相關技術指標。
說明:
13.0.8 有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除一般要求外,還會提出一些特殊的要求,如音樂廳、劇院、電影院、會堂等建筑對聲學、光學有很高的要求;大型控制室、計算機房等建筑在屏蔽、絕緣方面需特別處理;一些實驗室和車間有超凈、防霉、防輻射等要求。為滿足這些特殊要求,設計人員往往采用一些特殊的裝飾裝修材料和工藝。此類工程驗收時,除執行本規范外,還應按設計對特殊要求進行檢測和驗收。
13.0.9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的室內環境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的規定。
說明:
13.0.9 許多案例說明,如長期在空氣污染嚴重,通風狀況不良的室內居住或工作,會導致許多健康問題,輕才出現頭痛、嗜睡、疲憊無力等癥狀;重才會導致支氣管炎、癌癥等疾病,此類病癥被國際醫學界統稱為“建筑綜合癥”。而劣質建筑裝飾裝修材料散發出的有害氣體是導致室內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
近年來我國政府逐步加強了對室內環境問題的管理,并正在將有關內容納入技術法規?!睹裼媒ㄖこ淌覂拳h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規定要對氡、甲醛、氨、苯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進行控制,建筑裝飾裝修工程均應符合該規范的規定。
13.0.10 未經竣工驗收合格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附錄A 木門窗用木材的質量要求
A.0.1 制作普通木門窗所用木材的質量應符合表.0.1的規定。
表A.0.1 普通木門窗所用木材的質量要求
木材缺陷 | 門窗扇的立挺、冒頭,中冒頭 | 窗欞、壓條、門窗及氣窗的線腳、通風窗立挺 | 門心板 | 門窗框 | |
活節 | 不計個數, 直徑(mm) | <15 | <15 | <15 | <15 |
計算個數直徑 | ≤材寬1/3 | ≤材寬1/3 | ≤30 mm | ≤材寬1/3 | |
任1延米個數 | ≤3 | ≤2 | ≤3 | ≤5 | |
死 節 | 允許,計入活節總數 | 不允許 | 允許,計入活節總數 | ||
髓 心 | 不露出表面的,允許 | 不允許 | 不露出表面的,允許 | ||
裂 縫 | 深度及長度≤厚度及材長的1/5 | 不允許 | 允許可見裂縫 | 深度及長度≤厚度及材長的1/4 | |
斜紋的斜率(%) | ≤7 | ≤5 | 不限 | ≤12 | |
油 眼 | 非正面,允許 | ||||
其 他 | 浪形紋理、圓形紋理、偏心及化學變色、允許 |
A.0.2 制作高級木門所用木材的質量應符合表A.0.2的規定。
表A.0.2 高級木門窗用木材的質量要求
木材缺陷 | 門窗扇的立挺、冒頭,中冒頭 | 窗欞、壓條、門窗及氣窗的線腳、通風窗立挺 | 門心板 | 門窗框 | |
活節 | 不計個數, 直徑(mm) | <11 | <5 | <10 | <10 |
計算個數直徑 | ≤材寬1/4 | ≤材寬1/4 | ≤20 mm | ≤材寬1/3 | |
任1延米個數 | ≤2 | 0 | ≤2 | ≤3 | |
死 節 | 允許,包括在活節總數中 | 不允許 | 允許,包括在活節總數中 | 不允許 | |
髓 心 | 不露出表面的,允許 | 不允許 | 不露出表面的,允許 | ||
裂 縫 | 深度及長度≤厚度及材長的1/6 | 不允許 | 允許可見裂縫 | 深度及長度≤厚度及材長的1/5 | |
斜紋的斜率(%) | ≤6 | ≤4 | ≤15 | ≤10 | |
油 眼 | 非正面,允許 | ||||
其 他 | 浪形紋理、圓形紋理、偏心及化學變色、允許 |
附錄B 子分部工程及其分項工程劃分表
項次 | 子分部工程 | 分 項 工 程 |
1 | 抹灰工程 | 一般抹灰,裝飾抹灰,清水砌體勾縫 |
2 | 門窗工程 | 木門窗制作與安裝,金屬門窗安裝,塑料門窗安裝,特種門安裝,門窗玻璃安裝 |
3 | 吊頂工程 | 暗龍骨吊頂,明龍骨吊頂 |
4 | 輕質隔墻工程 | 板材隔墻,骨架隔墻,活動隔墻,玻璃隔墻 |
5 | 飾面板(磚)工程 | 飾面板安裝,飾面磚粘貼 |
6 | 幕墻工程 | 玻璃幕墻,金屬幕墻,石材幕墻 |
7 | 涂飾工程 | 水性涂料涂飾,溶劑型涂料涂飾,美術涂飾 |
8 | 裱糊與軟包工程 | 裱糊,軟包 |
9 | 細部工程 | 櫥柜制作與安裝,窗簾盒、窗臺板和散熱和散熱器罩制作與安裝,門窗套制作與安裝,護欄和扶手制作與安裝,花飾制作與安裝 |
10 | 建筑地面工程 | 基層,整體面層,板塊面層,竹木面層 |
附錄C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表
第 頁 共 頁
裝飾裝修工程名稱 | 項目經理 | |||
分項工程名稱 | 專業工長 | |||
隱蔽工程項目 | ||||
施工單位 | ||||
施工標準名稱及代號 | ||||
施工圖名稱及編號 | ||||
隱蔽工程部位 | 質量要求 | 施工單位自查記錄 | 監理(建設)單位驗收記錄 | |
施工單位 自查結論 | 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 | |||
監理(建設) 單位驗收結論 | 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 |||
更多法規:裝修法規